猎国 - 第四十七章 【幸福只是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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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只是影

    从山里来,走过那片火焰沼泽的时候,多亏了从死去的法师手指上扒来的那枚风系法戒指。

    这枚戒指上镶嵌了一个小型的风系法,从品级上看大概是阶一级——多多罗鉴定的结果。

    照大陆的法分级制,上三阶各分三级,一共是九级,阶一级,虽然不算多厉害,但至少也算是迈法的行列。这个戒指上的风系法加持,虽然还不足以让人直接驭风飞翔,但是翔却可以勉到了……

    所以,如果你要问他们是怎么走过火焰沼泽的……

    很简单。

    夏亚给可怜虫上了戒指,然后将可怜虫和多多罗拴在了一起,在沼泽的着一,将两人举起,奋力望对面抛……

    夏亚的怪力,加上风系法的作用,可怜虫和多多罗直接借势去,飞过了沼泽,飞过了丛林,飞过了一个山……

    当夏亚奔跑赶去找到他们的时候,两个家伙已经在另外一个山,挂在树枝上等了小半天了。

    “我们一路往南,穿过地的领地红旷野,就能野火原的丛林地区,多则半个月,少则十天,应该就能回到野火镇了。”夏亚将可怜虫和多多罗从树上解救来:“可惜,奥克斯那个家伙不见了,老天保佑,它不是被什么豺狼叼走了吧。”

    说着,夏亚瞥了一哼哼唧唧的法师,嘟囔:“奥克斯可是一个很不错的仆人,现在这个嘛,就……哼哼。”

    因为龙血地神奇效果。可怜虫地双已经痊愈。虽然在用力方面还没有完全恢复。可步行却已经没有大碍。这样自然就不用像从前那样。行走都要靠夏亚来扛。

    而那位可怜地法师多多罗。却表现得比可怜虫还不如——准确地说。是伤势没好前地可怜虫!

    法师地一般都比较潺弱。可这位多多罗地却潺弱得有些不象话。如果说法师地实力低是和地素质成反比地话。那么多多罗在这地表现上应该是超级大导师才对。

    他只不过走了不到十里路。就得不行了。面如土。呼哧呼哧地息。仿佛随时都会断气一样。双得好似没了骨。一路走来哆嗦个不停。

    夏亚很无奈。这个仆人非但不能帮自己背东西。甚至走路地时候还要自己搀扶两把——如果不是看在自己曾经抢过他一件袍。心里略微有些不好意思地份上。早就把这个累赘扔在野外了。

    三人顺着那条河往南。重新步了红旷野。沿着河行走。可怜虫想起一路北上地时候。路途上自己和这个土鳖在一起所经历地事。不由得心慨。那些地。那些尸怪。那些追杀自己地骑士……

    “喂,夏亚。”

    晚上宿营的时候,看着土鳖将火堆熄灭,三人挤在一起,躺在被火堆烤的地面上,可怜虫望着边的夏亚,低声呼唤了一声。此刻火堆已经熄灭,只有微弱的星光洒落,可怜虫只觉到心忐忑,脸庞有些发烧,幸好,现在这个土鳖看不清吧……

    可惜……

    “夷?你的脸怎么红得好像猴?”夏亚瞪圆了睛盯着可怜虫。

    可怜虫惊呼了一声,赶扭过去:“什,什么脸红!你……你怎么看见的!”

    “我是天生的夜。再黑的地方,我都能看见。所以说,我是天生的好猎……呃,猎人!”夏亚咧嘴一笑,指着自己的睛:“这我一直没告诉你么?哈哈,大爷我上优太多,有一些自己都想不起来也是正常。”

    可怜虫心恨恨的骂了一句,可知了这个土鳖居然是夜,她不敢再看他,垂去,手里一枯的树儿,低声:“喂,我问你,夏亚,我们回去之后,你有什么打算么?”

    “打算?”土鳖想了想,不由得咧嘴笑:“那当然是有很多的!!现在这次来收获这么大,我以后可以好一些的装备了,有了厉害的武和装备,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尖的猎人!哼哼,喝最好的酒,住大房,穿舒服的衣服……嗯,对了,我可以在野火镇上买一栋小房,后面有院的那,啊对了,我还想买一匹,我骑的本事太差了一些,以后想在野火原上猎杀兽,不会骑可不行……”

    他说的津津乐,想起未来的日,土鳖心怒放,只觉得自己鸟枪换炮,颇有一“老如今也阔了”的觉。

    可他说的越发兴奋,可怜虫听了,却轻轻叹了气,她终于忍不住抬起来,望着黑暗的夏亚——她看不清夏亚,却很希望此刻夏亚能看清她的睛。

    “你,难就只想留在野火镇上,当一个猎人,这么过一辈么?”

    夏亚反问:“不这样,还能怎么样?”

    “你……有没有想过离开野火原,离开这里,去拜占帝国?毕竟哪里是繁华世界,你可以看到很多很多有意思的地方……”

    “没兴趣。”夏亚摇,他回答的很脆,语气也淡淡的:“我从小就生在这里,我熟悉的一切都在这里。在这里的旷野,这里的山上,我能找到吃的,穿的,喝的,我知怎么在这里生存。野火镇上的人虽然狡猾了一些,但是这里的人却格外讲规矩,我们这里遵守的是一丛林法则,你你就是老大,大家虽然都很凶狠,但是都把规矩摆在明,这些规矩简单明了,照规矩来就相安无事。总的来说,野火镇上的人虽然凶悍一些,但是却还算简单。

    可是我却听老家伙说过,拜占帝国里,哪里的人都很复杂,尤其是那些有钱人,那些贵族,都是吃人不吐骨的家伙,当面亲人,背后,就算是野火原上那些吃人的野兽,都比不上那些家伙讨厌。与其去那地方,我还不如留在野火镇罢了。况且,我这个人什么都不会,除了在这里打猎,我也不知自己能什么。”

    “你……你是一个难得的勇士,你可以去当武士,可以去当侍卫!像你这么厉害的手一定可以……”可怜虫急忙

    夏亚重重哼了一声:“你是让我去给人当仆吗?”

    他用力摇:“我宁可去当佣兵,风餐宿,过冒险的日,用血汗来吃饭,也不去当什么狗侍卫!哼,给那些脑满的有钱人和贵族当保镖——他们坐着的时候大爷我站着?他们吃饭的时候大爷我看着!就算他们上小妞的时候,大爷我还得在门外站着望风?算了吧!那,我才不会去!我可不喜看人脸。”

    可怜虫立刻知失言:“啊,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知你这个人是不喜受束缚的,可是……你可以军队啊,以你的手,如果你愿意……”

    以可怜虫的份,如果夏亚想从军的话,那么自然可以为他谋一个好的。虽然说不定是就此荣华富贵,但是至少“平步青云”却是差不太多的。

    从军?

    夏亚睛亮了一,似乎有些心动,可随即他就摇:“算了,我还是比较喜当猎人,无拘无束,想什么就什么。当兵的话,像我这样的人,只怕没几天就会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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