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名著同人] 木石前盟 - 第1o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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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听不见说什么,看他们的姿态,就知是‘卑职’拜见‘官’。

    贾不由得往官场上想了想,心有几个份上的猜测,不知是哪家的兄弟儿:“玉儿,你看有妖气的是这艘船吗?”

    林黛玉走到窗边,垫着脚向外看,顺着她指的方向看着,倒是觉得无聊。随他们黄金铺地,碧玉瓦,只是俗气无趣而已。运用开天的功夫,往那个方向仔细辨认,只见那三层的楼船上虽然雕梁画栋,但有无数鲜明的怨气,缠绕其上,似乎还有些鬼泣哭嚎,那烈的妖气,果然就在大船上。

    刘姝不敢挤主人,就挤着贾往外瞧,没大没小的搂着她肩膀:“我看看我看看是我二姑吗?太太,你这样貌,别在人前脸,让我看看外边。您要是往外张望,就听我一句劝。”

    贾白了她一:“你有什么论?”

    刘姝的纤纤玉指在她前一拂,贾夫人在窗的就只剩一个在脖颈以都隐藏起来。

    远传来几声惨叫:“鬼啊!!!”

    “!”

    “女鬼来索命了!女鬼来索命了!”

    贾恼怒的后退半步,在上拍了拍,拍掉她落来的障法:“这些人真讨厌。”

    雷小贞听得吵嚷,推窗一看,见远一艘乌篷船,船上有三个短发纹的男,惊慌失措的像是过去的祸事犯了,暗暗冷笑。

    登上李家大船的官员正一步三摇的上楼去,听见这几声呐喊,像是被踩了尾的老鼠,大叫:“什么人夜喧嚣,实在可恶!把他们赶走!”

    “凭什么来造谣!青天白日郎朗乾坤,哪里有鬼!怎么可能有鬼!”

    林黛玉听的真切,不由得冷笑一声:“好一个贼心虚。”

    妖若要吃了他们,和自己没有半关系。之前大圣就说过,忠孝仁义的人可以救一救,其他的,别耽误妖吃饭。

    荣华富贵,不算什么。便是尊卑礼法,也是些读书时不得不学的东西,并无什么趣味。便是此的乡绅豪,有些僭越又和她有什么关系,还不如专注于的棋局,把金丝郎君刚设计好的大龙吃了。

    林黛玉看着那冲天妖气:“金丝郎君,你可认得那个?”

    金丝郎君微微一笑,他全然隐藏在空气之,不论脸上有什么变化,凡人是看不见的:“我平生最讨厌狗,从不和狗朋友。”

    ——

    大获成功!试了试语音输,大分错字我都改过来了,应该没有错漏的。

    我敲键盘的时候手跟不上脑,语音输的时候脑跟不上嘴,服了!当然了,如果卡文就啥事没有。

    第98章

    贾拍了几,学着鬼魂应有的样,隐张望。看来看去,忽然也发现了女儿方才所指的那个妖竟是一个年轻英俊的少年。

    那少年实在是太明显了,衣着锦绣大摇大摆的在人前走过,单手叉着腰,上不兵刃,只是神冷峻傲慢。

    那些人看见他既不呵斥,也不阿谀,仿佛视若无睹,那就一定是没有看到。

    不论是大人家还是些小家气的暴发,总没有这样见人不打招呼的理。对了,妖本就应该年轻漂亮啊,最好还要懂事儿,有些礼貌,不能总像些人那样。

    林黛玉已经见过很多女,却没见过几个俊俏的男,看他得果然不错:“他竟然是狗?”

    她见过狗,那雪白的,四肢短小,矮矮胖胖,茸茸的在地上去。之前客,见过别人家驯养的小哈狗,能随着音乐舞蹈。也见过画上的猎犬,不论如何都想不,狗修炼成型竟然是这副模样。

    金丝郎君哼哼了两声:“无聊,接着棋。”

    已经是三更半夜,人类都已睡去。

    贾心想,可惜男女有别,自己又没有儿,要不然用这么一个漂亮的小伙放在儿边,当个书童,可比刘姝留在黛玉边要顺的多,起来将来也能息的多,这狐狸着实的有些好吃懒没礼貌。

    见得又有几艘官船送来了丹县的县丞等人,还有些有面的地方官,虽然没穿着官服,但那副豪横的官气,上了船前恭后倨的样,贾看得清清楚楚。

    灵均主已经回到桌前,什么也不,只顾着和金丝郎君棋,原本打算要杀他一条大龙,却被金丝郎君巧妙的两步棋将那金角夺了半个过去。

    突然想起西游记的原文,笑:“那金角大王,银角大王的名字着实不讲理,他们本该叫金角大王和银边大王。”

    金丝郎君哈哈大笑:“那岂不是还有一个草肚大王?”

    刘姝趴在桌上咯咯傻乐,听起来好好笑。

    金角银边草肚乃是围棋占目数的术语,四角上容易占住,四边相对来说容易,央腹地则会有非常激烈的竞争,不容易获胜和占目数。

    王素不这些,一扎在主人怀里,又吃了一小块蒸糕,吃的小肚溜圆,不知为何,竟和凡人一样犯起困来。

    贾没有继续看棋,而是好奇又不安的望着大船上,李姓实在是大姓,这人或许是里的李大太监的家眷,或许是李阁老的家人,但他被妖怪盯上了,接来会发生什么?细思极恐!

    灯火不熄,歌声不绝。

    贾的视力虽然不好,但两船相距不过百米,在月和灯火照耀,隐隐约约能看见那些穿着男装的小小人,边各搂着一个穿红挂绿的女什么看不清楚,也不需要看清楚。

    此时已是夜,万籁寂静,鲁的商人和手都已经睡了。

    风声远远的传来些喝酒划拳的喧哗,还有数人乐队的合奏之声,那声音嘈杂,显然错了几个拍,只是主人翁附庸风雅,客人们阿谀逢迎,没有人敢指这一

    谁也没看见那个穿着红袍的少年,直到他端着一杯酒,走到楼的歌舞宴乐之,走到数百盏灯火之。他这一衣服,称的起骄似火,红袍,红,一条绣腰带勒着极其婀娜的纤腰,看材像个女孩,足一双茸茸的靴,显得又俏又能歌善舞。

    一群人好像才刚刚看到他,纷纷惊呼声:“你是什么人?”

    “大胆!”

    “你哪来的?”

    宴会的主人真是一个两个——指的是重——这胖一见少年捧着酒杯走过来,从上到脚贪婪的扫视了一遍,见他手腕纤细,腰肢婀娜,着男孩的面貌,足竟是一双三寸金莲似的小脚

    。顿时满面带笑,像见了什么宝贝似的:“好一位少年郎…坐到我边来,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毫无羞,笑的迎向宴会的主人:“陶渊杰,只因仰慕陶渊明,又想和世上的豪杰多亲多近。”

    主人翁一整天都耷拉着死人脸,好像谁欠他一百万两银,现在笑的见牙不见:“好孩,你跟了我,可比陶渊明有息多了。大爷正是世上的真英雄!真豪杰!”

    陶渊杰也不搭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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