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明月【民国】 - 第四章大家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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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宅坐落于渔里567,是李建光哥哥的宅邸,也就是明月的亲大伯。

    大伯这个人吧,是个好人,对亲戚朋友都好,但他惧不了伯母的主。

    伯母贵,是前朝格格,因着朝代覆灭,她父亲为她寻了一个读书人,但没什么家底的人家,以后也不至于被欺负不是。

    大伯相当于赘了伯母家。

    明月家门时,大伯一家都不在,李建光一反常态地坐在客厅里喝茶看报纸,脸明显红了许多,不像之前愁眉苦脸的。

    他看到明月,微拧了一眉,掏怀表看了一,“回来这么晚?”

    明月扭扫了一窗外的景,确实很晚了,夜蔓延上来,一层层吞没最后一残光。

    “是,父亲,今天没有拦到车。”

    李建光皱眉,从上至打量了一会儿明月,招呼她过去坐。

    完全没想起来,他已经很久没给过这个女儿任何零用了,明月日常开销都是靠给同学们抄诗词,小活攒来的。

    说来也是讽刺,她既已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却要保留所谓大家闺秀的风范,不能去那等上不了台面的活计。

    真是被困在了一个有名无实的份里。

    明月忽然想到了伯母,她是否也像自己一样,被这世俗的规矩和旧日的影困在了过去里呢?

    “明月啊,爹爹和你伯母商量过了,有一位老板有意续弦,他英年才俊不过四十有二,模样很是周正,在商会里如今权势正盛,手里握着好几条茶叶、生丝的线……”

    李建光的声音低而缓,他在念一笔早已算好的账。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明月低垂的小脸上,他这个女儿的不说倾国倾城,那也是有几分颜的。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眉似远山不描而黛,若涂砂不而朱。”

    对,就是这句,虽则平时素面朝天,却偏生有不施粉黛的,李建光越看越满意,他就不信那老板看了会不生喜。

    想着,他的声音越发温和了起来。

    “老板啊,妻去年走了,留两个孩也不大,你伯母已经去打听了,你若嫁过去,不但能给他生个一儿半女,往后咱们李家在上海也能有个靠山……明月,你也大了,该懂事了,再说了,你妹妹上学销也大……”

    他伸手想摸摸女儿的,却在半空停住,转而拍了拍她的肩。

    “爹爹不可能害你,是不是?”

    李建光劝她的话,或许也只有妹妹才能激起明月的一波动了。

    其他的话,听了也就听了。

    能怨父亲吗?

    可明月早就知,他骨里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渣,从嘉兴败家那日起,她就看清了。

    他里只有银钱、利益、翻的机会,女儿不过是筹码,怨他?怨又能改变什么?不过是让自己更无力罢了。

    母亲至死都在怨他,怨到骨里,怨到最后连话都说不完整。

    可怨又怎样?怨到来,还不是被他一步步得咽了气。

    怨父亲,就像怨这世,怨旧规矩,怨男人把女人当件儿一样算计。

    “明月,听话,昂,等周五去和老板吃个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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