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戒无名 - 第四十三章自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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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1976

    地:东区

    从小,方逮他父亲方正,就总说自己要远门赚大钱,让他要乖乖听妈妈的话,然后一走就是未知音讯,远远回来一次不是带着满伤就是满酒气。

    他看过漫天飞舞的纸钞,就在他爸妈吵架的时候,他第一次觉得,钱没有想象的那么值钱。

    男人打碎很常见的那酒瓶,几乎是满脸通红的朝女人大吼,"cao,老在外拼死拼活的,还不是为了帮你解决债务。"

    女人一袭红洋装衣裙,手指甲上着最鲜艳的大红指甲油,蔻丹朱颜,其实他母亲确实是个材修人,就是太瘦了。女人丝毫不在意男人的狂躁,甚至无所谓的说,"反正这孩我是帮你生了,也算还了你为我的这些,其他的也就这样吧。你现在都自难保了,还是多想想怎么逃过警方的追捕吧。我的事,你少。"

    所以,方逮妈妈楚凝几乎是从小就不他,偶尔给个五块钱就打发了他的纠缠,母其实冷漠到像陌生人,邻居太太见他浑脏的要死,还会规劝他母亲给他洗澡,他母亲只会用嫌弃的光看着他,只顾着把自己的漂漂亮亮光彩夺人的。

    其实他妈妈嫌弃他的神,比被人指着骂累赘,还让他难过。

    他以前的家,是在商店街角最上层的铁房,由于是违法加盖租的,墙上爬满了如墙癌的青苔跟弯曲像小蛇的迹,楼梯扶手甚至都被雨渗透的生锈斑驳了,走起路来都有会吵醒极静尘埃的声响,他每次走上这个楼梯,都觉得自己像是人,他得小心翼翼的,否则会惊动起小矮人。

    有一晚,有个他妈妈带回家的叔叔给了他钱,去买吃的。他好不容易吃饱喝足,还买了瓶汽要给他妈妈,正兴兴的走上阶梯时,还没上转角时,就听到上方传,有像是女人诡异的哭喊声

    那声音像是婴孩或是猫,又像是他妈妈撕心裂肺的叫喊声,那声音辽阔的,直通他仰望还望不尽的阶梯,像是一阵又一阵扑面而来的林虫雨,远看神秘,近看恶心。

    他就站在三楼半的阶梯上,不敢再往前走上去,因为他很害怕,像野猫一样在哭喊的是自己的妈妈。因为,野猫总是一年有两个时节最容易发,她们会前脚就踩在地上反覆的踩着,然后翘,举,并将尾偏向一边,使劲的浪言疯语,极尽污秽的投其所好。

    他曾透过门看过,那个女人也是这样

    可是,他觉得那女人比猫还肮脏,因为公猫不只有一只,前后都有。

    所以,至从他懂了,那猫的声音是发生了什么事后,他就不曾在喊她妈妈了。

    像是这个所谓的妈妈尊称,在她上有违和。

    楚凝更像是一个,只把他生来的陌生女人。

    门的那一,直到他的第二征开始现到接到正常的教育之前,他都觉得是污秽的,甚至潜意识反像他妈妈那,外表修瘦,穿起衣服就像衣架,但其实瘦到嶙峋见骨,会让人觉得好像为了丽,连健康都可以不要的女人,也可以心狠的为了任何事不择手段,包遗弃自己的儿

    但是撇除这些事以外,其实多数的时间,他都不知他妈妈去哪了,可就算他从满屋都是垃圾酒瓶,堆迭满衣服的床上睁开,屋里只有他一个人,生理时钟还是会准时的提醒他肚饿了。

    可,人好像会为了活去,而用尽所有,去为自己寻找一条生路。

    就好像不用什么方法,只要能得到活去的时间,在饥饿面前就没有尊严,不会有对错。

    因此他从小就会因为饥饿而去早市,使劲且耐心的去翻找或是捡拾那些摊贩不要舍弃的烂菜叶,或是切掉的鱼鱼尾,甚至是因为太丑或是过老而被丢弃的类薯豆,就带回家自己开火,混着小区办事半年一次送来的救助大米,煮成味奇怪的杂粥饭,果腹这又挨过一顿一餐的饥饿。

    有时的清晨,他也曾意外见到班里同学的家一边牵着自己孩的手,给自己的孩买好吃的,一边斜着看着四跑浑脏兮兮的他,又转跟自己的孩说,千万要好好念书学习,别像他一样不学好,整天混吃等死的,每天就只知来这早市偷摸狗,这人以后大了也一定是个社会败类。

    他当时听见,只敢低走的远远地,手里捡拾的东西却舍不得放,因为他一放,那他今天又得挨饿了。他好像很小就知,尊严在饥饿面前,不值得一提。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更是一句用来压制,人与生俱来就有的求生望。

    只有丧心病狂的人才会用这话来眠饿肚的人,让人宁愿在家乖乖饿死就好,别说话,保持沉默,别反抗。要是因饥饿,而不经意的使人受残致伤了,甚至杀了人,还是会被愤怒的人群大众,判以死刑。

    或许他们认为,饿肚的人应该乖乖的在家等死,或是自己拿绳默默上吊也就算了,别来祸害别人。法律至少还会考量犯案动机跟犯事后的态度,来判断量刑。可愤怒群众的愤怒,却是看形势跟激在愤怒的,而不是凭着理智跟法律在愤怒的,当然更不可能以良善跟换位思考在愤怒。

    方逮每天看着清晨朝到人声鼎沸的早市,他甚至在想,自己的将来,大概也是困在这早市里,如果他能努力存钱或许会成为一个摊贩老板,要是混沌一可能会成为早市里的哪些搬运工人、卖鱼的杀猪的男人,甚至老了后,就跟那些拾荒老人一样,天天拿着大大的袋,四搜罗别人吃剩的,不要的,然后老穷苦病的,就这样过一生,最后,应了算命的说他命途坎坷多舛。

    可是,他实在不甘心。

    他不甘心,他什么都没,只是贫穷,只是为了想不挨饿,就被人投以轻视跟厌恶的光,甚至被唾弃驱赶。

    他有时,甚至会把捡来的馒,分给早市里的那个说不话,只能趴在地上,发呜呜声的乞儿。

    他觉得乞儿是真的没有爸妈,他是有爸妈,却没人要他。

    因此,他每每遇到能改变人生的机会,他便会每次努力地了。

    他只是随便念了所不太的初,却以这份,让众人跌破镜的考上市里最好的第一实验

    他当年升大学时在教育大学、医科大学还有理工大学里三选一的选择。

    可惜他这黑名单上的人,就算有保举人,教育大学也是不可能接受他的,最后他在医科大学跟理工大学,选了行医。

    至于,为什么选择行医,那也是因为,他很小就知被人帮助,是什么样的觉。他没有饿死,是于社会福利的那些大米,还有那些善良的大婶跟老板会刻意把一些卖不掉的菜留给他。

    不过,他后来才发现,他一直谢的大米,是有些讽刺的。

    原来本该是给那些穷苦老弱,是一个月一袋大米的量,被人贪到剩半年一袋,有时甚至是一年一袋,要是当年他只等着吃这大米,只把这希望寄放在这大米上,大概早就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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