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敬余生 - 分卷阅读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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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变化多端的文风表示了惊讶,“没想到你还会熬汤啊!”

    余笙发了一大串哈哈哈过去,“跟我老公学的!现学现卖。”

    编辑回了个黑人问号脸,“你老公?你没打错字吧?”

    “……”

    最后编辑对她这脱单速度表示了由衷的敬佩,“去年我记得你还写了一篇文章,说自己活了二十年,连个正经恋都没谈过。转你就嫁人了?啧!”

    是啊,那时候自己也不知人生这际遇,这么百转千回。

    所幸,她还是幸运的。

    姜博言则越来越忙,明明快过年了,上班的一个个都心猿意想着假期了,他却跟上了发条一样,绷着劲儿埋理事

    偶尔她问起,罗会说,“他这甩手掌柜太久,都是报应啊!”说完才想起,六哥最近这是忙着恋呢,怕余笙多想,又补了一句,“也就这几天了,剩了一儿尾,六哥这人完主义者,所以较真儿。历二十八就是年会,到时候这一公司的人就都该回家过年去了。”

    余笙,也知自己耽误了他不少事,越发乖巧,每天除了学习,在公司基本不给他捣,他不开,她连一句废话都不多讲。

    她这多动症一样的人,能到这步真是天动天。

    有时候他加班,她也陪着,只是多数她不是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就是躺在休息室的床上睡着了,历二十七的晚上,姜博言加班到凌晨,一倦怠地抬起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钟的光景,他站起,看了窗外的天,漆黑如墨,只远的霓虹晃来一彩,对面写字楼已经彻底暗来,夜绵而寂静。

    “途路”刚起步的时候,他也经常这样,一抬,已经是凌晨,窗外是漆黑而安静的夜,孤独扑面而来,步步艰难,夜里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他很多次想过要放弃。

    他经常在凌晨门,那时候公司还在创业园区的孵化心,门是一条很的银杏路,他会沿着走,尽右拐就是a大,再往前是一个公寓,余笙就住在那里,大学开学没多久她就搬了过去。

    站在外面,六的时候能准时看见四楼窗里的灯光亮起来,然后他会寻个椅坐来,像是孤单的人企图寻求一,盯着一个小小的窗来取一支烟,然后起回去,继续艰难地爬行。

    那是个隐秘的往事,没有人知,那时候姜博言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喜余笙,只是孤独的时候,她恰恰好现在自己的视野,她就以那样一怪异的姿态陪伴了自己许久。

    现在想起来,也算一缘分吧!

    这会儿余笙已经躺在休息室的床上睡着了,他走去,拍了拍她的胳膊,她翻了个,哼了两声,睛却没睁,没过多久就安静来,再次睡沉。

    大概是太累了,她陪着他陪到十一,实在撑不住才去睡的,这个时间,姜博言也不忍心叫醒她,于是脱了外,掀开被,和衣躺去,抱着她睡了。

    这几日,他神绷得也很,明天就历二十八了,一切都暂告一段落,这会儿终于放松来,只觉得困意一层一层地翻卷上来,闭上就觉得神经被扯一片无边无际的漩涡里,很快就没了意识。

    这一觉一直睡到大天亮,秘书早上上班,来帮他整理办公室的时候,他才醒过来。

    余笙已经不在了,不知去了哪里,他眯着,不甚清醒地折床,提上鞋站了起来,从床摸了带系上。

    推门去的时候,秘书吓了一,手里一沓卷哗啦啦地扔了一地,一边慌忙弯着腰去捡,一边惶恐地说:“boss,你昨晚没回去啊?……吓死我了。”

    姜博言系着外衣扣,盯着秘书手里那一沓卷看了,是余笙的六级模拟卷,才了几天,自然还是不大行,密密麻麻都是红的叉,他问,“见余笙了吗?”

    秘书摇摇,“我没注意,不过我刚刚在楼似乎看见一个穿着衬衣的女孩的背影……那衬衣好像是boss你的!”

    因为款式独特,所以他记得。

    ☆、第51章

    这天是个冬日里难得的晴天, 余笙没穿厚外,单穿着羊衫, 披了一件他的衬衣就门了。

    那衬衣够气, 黑底,金线勾的纹从肩膀缠绕到, 也不知他穿过没,放在休息室的衣柜里备用,余笙就拿来使了。

    她一女孩, 穿上毫无违和

    修款被她穿了松松垮垮的街范儿, 她对着洗手间的镜看了看,还酷。

    余笙别别扭扭地门了,好在这会儿还早, 没什么人, 而且今天公司不会来太多人,年会定在了银光大酒店,是在晚上, 白天员工不用来打卡上班。

    临近年关,大多公司也已经放假, 整片写字楼都安安静静的。

    余笙门的时候, 光照在上,是晴冷的觉, 并不算,不过也没关系,

    她是去晨练的, 早上起来的时候姜博言还在睡,她不知他是什么时候躺的,想来也不会太早,所以就没叫醒他。她整个人发懵,绵绵的,疼,浑每一都泛着酸困,她摸了摸额,也没有发烧。

    不知是怎么了,索起来去晨练,让自己清醒清醒。

    大概就是这几日吃吃睡睡把养废了,都不太好了。

    果然啊,生命还是在于运动。

    门的时候余笙才发现自己把手机落在了洗手台上,也没能留条信息给他,不过她没放在心上,也去不了多久。

    沿着人行跑步半个小时,浑劲儿才稍微缓过来些,余笙在路边资助贩卖机上买了一瓶了一,被冷的龇牙咧嘴。

    往前走两步就是那天凌晨姜博言和她一起去的早餐店,她打算过去买份早餐带回去,他醒来估计都该饿了。

    然后就看见了一辆车,停在店门,是辆双门牧人,这车虽然不算太稀奇,可余笙还是忍不住凑近去看了一

    没想到车牌号真是她熟悉的那个。

    心,刀刀回来了?

    怎么也没听谁说起。

    余笙正犹豫着要不要去,罗来倒垃圾,就看见了门的她,叫了声,“小嫂?”

    余笙抬起,看见他的时候,惊讶得嘴去一颗鸭了,“罗师兄,你怎么在这儿?”

    她不就买个早餐吗?怎么遇见的净是熟人。

    罗耸了耸肩,“我爸妈的店,我偶尔过来帮忙,顺带蹭饭吃。我们单狗,吃顿饭也是不容易的。”

    余笙脑转了九曲十八弯,然后才似乎艰难地明白了,“原来这是你家的?我说怎么有人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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