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攻np/向哨/美强]niu仔很忙 - 第十二章 你怎么在这里你特地跑来跟我睡觉(原创cha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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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因是被一阵咚咚咚的敲门声敲醒的。

    他有起床气,尤其是对这暴力叫醒法。因此有些烦躁地开:“谁啊?”

    阿曼德已经醒来,走开去其他工作了,为了生存,仔队必须快加鞭地署该好的事,这只是他们的第一场胜利。如果想要生存,他们需要不断向前。

    而为大哥,阿曼德的上承担了太多责任,才会在昨日短暂地陷绪之

    能这么敲门的人,显然不是阿曼德。

    “弗里斯兰被丹鹿哥叫过去了!”雷顿急急忙忙打开门,冲房间里,看到睡惺忪的纽因。

    丹鹿,仔小队的二当家,平时神鬼没的人。外人真正的笑面虎——谁能想到他的哨兵兽形居然是一鹿?有的时候,他比系哨兵更让人忌惮。

    他的本名是丹尼尔,但大家总叫他丹鹿。久而久之,他也就成了丹鹿。

    “丹鹿哥他……”雷顿话还没说完,就被纽因一把扯到床上,撞到了枕上。纽因一个翻,跨上了雷顿的大,一把捂住了雷顿的嘴。

    雷顿吃惊地睁大双,他的鼻间都是纽因的气息——他的脸在以可见的速度变红,不知是憋气憋的还是别的什么。

    纽因困得要死,坐上雷顿的之后整个上半就塌了去,黑地拂在雷顿耳际。他们靠得很近——雷顿锐的知能听到纽因的呼声,还有他拂过他的气息,纽因的双近在咫尺,清澈而透亮,带着一未睡醒的懵懂。

    “……别……吵,让我睡……会。”慵懒而缱绻的声音,在雷顿耳边炸开。

    说完这句话之后,纽因就又迷迷糊糊地压在雷顿上,整个人都又睡死过去。

    不怪他,他实在是太困了,向导又没有哨兵那样天生的恢复能力,睡上三四个小时又能活蹦

    直到他睡饱醒来后,才恍惚意识到自己好像压了个活人。

    “雷顿?你怎么在这里?你特地跑来跟我睡觉?”

    面对纽因的无端抹黑,雷顿瞪大了圆溜溜的豹眶都有些发红:“我来和你说丹鹿去找弗里斯兰谈话了,结果你压在我上睡到午!”

    纽因慢腾腾地爬起来,伸了个懒腰。

    “二哥怎么了?他很温柔啊,又不会对弗里斯兰什么奇怪的事。”

    丹鹿哥把弗里斯兰叫过去,多也就谈谈话。纽因对此完全不担心。

    他那是只对你温柔好吗!雷顿在心里吐槽

    从小到大,丹鹿虽然对谁都是一幅笑眯眯的样,但能骑着他可劲儿折腾的也只有纽因一个。其他人要是稍微碰他一,丹鹿的鹿蹄可以将任何一个哨兵踢十米远。但丹鹿最惊人的不是他的战斗力,而是他的嘲讽能力。五大三的老爷们能被他生生骂哭,可见他文字底蕴之厚,嘲讽能力之悍。

    “行吧,我待会去看看。”纽因将牙刷到自己嘴里,转问雷顿:“你怎么还不走?”

    你怎么还不走?

    要不是你把我睡到现在……不是……我早就走了好吗?

    雷顿吃了哑亏,哭无泪地走远了。

    洗漱好后,纽因慢腾腾地挪到了丹鹿的居所。果然看见弗里斯兰从丹鹿房来,看见纽因,似乎是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说。丹鹿的声音就已经在房:“是纽因吗?快来吧。”

    “好。”纽因握住弗里斯兰的手,。“他说什么你都不用太在意。”他知弗里斯兰最听他的。他虽然不知丹鹿对弗里斯兰说了什么,从他的神里就可以揣测一二。只是以弗里斯兰的格,不会像雷顿那样大张旗鼓地展现来,而只会选择默默地埋在心里不让纽因担心。

    那他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即使为向导,他也并不需要一个脆弱到遇见什么烦心事都让他来抚的哨兵。

    每个人的力都是有限的,都需要用到最需要它的地方。

    弗里斯兰并不是那“我什么东西闷着都要你来猜猜看猜不我就摆脸给你看”的家伙,他是真的觉得这些小绪自己消化就好了,过了一会儿他照样能以最好的状态面对纽因。

    “嗯。”弗里斯兰低蹭了蹭纽因,走开了。

    纽因走,丹鹿坐在圆桌前的座椅上,他有一柔顺的浅发,因为兽形是草系的鹿,人挑修,却并不显得柔弱,而是优雅而贵。

    从纽因记事起,丹鹿就已经在他边陪伴他了,他的初等教育也是丹鹿帮忙完成的。丹鹿读过很多书,他的房间里除了床、桌、椅之外,四面的墙上摆满了书。仔向来不看书,因此双枪帮前来劫掠的时候,他的屋本没有什么改变。

    他招呼纽因过来,眸微眯,笑着望向纽因。

    “刚起来?饿了吧?我给你准备了些吃的。”就连声音也一直是那么温柔,很难想象别的哨兵被他骂哭时他是如何说的。

    原因无他,丹鹿对他一直都是那幅温温柔柔的模样,本没说过重话。

    桌上的盘摆放着纽因最吃的糕,丹鹿总喜把事安排得无微不至,对于和纽因有关的事尤其如此。

    但对于丹鹿,纽因还是有些愧疚的。这是纽因毕业回来后和丹鹿的第一次私见面,他有些不安地坐,他认为自己的成绩对不起丹鹿为他联系上那么好的学校。

    “担心什么呢?”丹鹿将甜推到纽因前,芝士糕、果茶、小块的炸块和果酱面包,这不像能现在仔餐桌上的东西,纽因喜吃这些东西。

    丹鹿曾经是个富贵人家的大少爷,家族被双枪帮劫掠没落后仔队,从此跟着队伍走南闯北,即使毒,对于加仔队也毫无怨言。

    “我的学业……”

    “你好好地毕业了,得很好。”丹鹿笑,“吃吧,享受才是最重要的。”

    “嗯!”纽因拿起叉,大快朵颐起来。

    这些东西还是丹鹿亲手的,这才是最惊人的地方。

    有那么好吃的东西在前,他还想那么多什么?

    执念就是执念,现在完成不了,之后有机会再说。如今,荒野、兄弟和才是最真实的。

    要说失去的东西,丹鹿从王冠跌落尘埃,弗里斯兰在厩之前显然是个贵族。他们失去的都比纽因多得多,可他们从未抱怨。

    纽因把盘里的一扫而空,丹鹿也不打扰,也不说教。直到纽因吃完,他才将盘收到一旁,递给纽因一张净的布帕。

    “对了,那个麻叶……”纽因忽然想起了什么,说

    “阿曼德早上已经跟我们说了,我们不会和这东西行一切接,谢谢你的提醒。”丹鹿笑着回答。

    不愧是阿曼德,效率奇

    “我这边也从商人那儿收集到一些信息,能使用到麻叶的一般是哨兵,也有分向导,而且每次小规模战争后麻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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