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恋人 - 分卷阅读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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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先学萨克斯是因为党宁的话,后来党宁走了,我发现它不仅仅是乐趣,还是生存的法门之一。

    像我们这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为了兴趣,而是为了生活。

    一切兴趣都要建立在能让你生存的

    事实上,它确实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帮了我很大的忙,帮我度过了一段很灰暗很落魄的日

    而今,我站在了这个舞台,重现了他描述的画面,可他已不再是我的观众----

    幽暗的灯光,氤氲着雾气,依稀记得第一次见党宁的景,很浪漫很言!那天着朦朦细雨,我走在学校的林荫小上,不是因为浪漫怀在作祟,而是因为这条路离宿舍最近,我没有带雨的习惯,穿过层叠的杨树林,踏幽静的绿荫小路,一阵阵最纯净的竹林淡香。

    我抹了抹脸上的朦胧小雨,便在拐角豁然看见这样一幅难以形容的景致……

    在一片烟雨朦胧的赫然伫立着一单薄的人影,那人轻仰起着致的,微张着淡橘的柔,轻着单薄的鼻息,微闭着脆弱的睑,白净的脸上毫无杂光似乎能穿透他的肤。那清秀的五官纤尘不染,让人一见顿觉清

    他双手叉在白带里,就那样安静地站在雨,银雨丝淅淅沥沥地飘洒在他周,让他上散发着一清冷而孤寂的气质。那双眸非常邃,让人忍不住想探究里面究竟装着什么。

    那鼻梁,纤秀,让人的手指忍不住想顺着那完的弧度

    还有那嘴,柔和却带着距离,在那一刻,我的顿时的,从此,心便氤氲上一渴望,那一刹那,我非常妒忌飘洒在他周的雨丝。

    雪河清清,幽幽空谷人!脑海愕然飘这么一句话!

    再然后就是天雷勾了地火,我有被电了的觉,我想那就是传说了吧!而且是一见钟

    现代科学证明,人有生,有磁场。生能够互相应,只要频率相同,就好象收音机接受无线广播电台的讯号一样。

    有人说,有定向,就是于这个据。

    ‘一见钟’就是因为和被的两人的电磁波频率相同。

    年轻的心总是毫无畏惧的,虽然我极不想打破这份仙人独立的宁静之姿,可是我到底是凡人,凡人的望那是相当可怕,不计后果的!

    于是……

    靠近了……

    一步步,在这摇曳了朦胧银雨的姹紫嫣红里,在那繁育生命的黑土地上,踩着不和谐的小鞋,努力着一个个土地的坑洼,留一路泥泞的脚步,步步靠近……

    呼越来越急促,仿佛要自己的咙,但却在站到他面前的一刻而平静了来,导致我不知是心了,还是忘了呼

    只记得自己那沙哑带着恳求的语气响起:“我……想吻你,可以吗?”

    是的,我是这么说的,因为,我是这么想的,这么渴望的,这么迫切的需要着。

    他仰望四十五度的缓缓垂,一双似般清澈的眸对上我如火般炙眸,有些愕然,似乎被惊着了。

    人说胆包天,大抵就是形容我这人的。

    虽然我是用询问的语调,可是却没有给他回答的时间,我踮起脚尖,吻了上去。

    有些迫不及待!当那比想象更加柔冰凉的畔落在我微张的呼时,我就这么沉沦了,像陷于沼泽地的可怜儿,越是挣扎越是陷的

    之后,在辣椒事件的帮衬,党宁走了我的生命

    那年我上二,在五班,而他才转S一个月,亦读二,在七班!

    我的党宁,喜也好,怒也罢,若竹的清冽,若月的温,若泉的甘甜,若火般炙

    时而飘渺非凡人,时而你骨髓。

    我一直都认为,党宁不是人,他是神,在上凌驾于红尘之上,冷看着这世间凡夫俗们颠沛离。

    有一天当神降临在我面前对我说:可怜你无父无母孤儿命,从今以后,有我相伴!

    当神变成人,变成你最最离不开的亲密人时,才发现他是披着袈裟骑着白的复仇王

    这时候,王没了,神也去了,留来的只是黑暗、无穷的黑暗。

    如果鬼一直生活在黑暗世界,那么他不觉得光明有多好,可一旦他接了温,又习惯了光,那么再次将他丢回冰冷的黑夜,他会到恐惧。

    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一个似仙若神的人,心机怎么那么

    耳边一声唱:多多绪小冤家,迤逗得人来憔悴煞,说来的话先瞒过咱。怎知他,一半儿真实一半儿假。若是那些好都是为了骗我,那么他无疑是奥斯卡影帝最佳当选者。

    莎士比亚曾说过:“是幸福的,然而又是痛苦的。”我从来不曾领会这世界文豪所说的哲理,但从我认识他以来,我才知是酸甜苦辣的多味豆,它即可以激励你站起来,也可以淹没你。

    什么时候你为一个人吃不好,睡不好的时候,你的就来了。

    什么时候你为了一个人哭的不顾形象,整日整日失眠的时候,你的人也走了!

    展颜(女主角)说:我一直在思念季冬,思念的太用力,有的时候我也怀疑,这个人到底是真的存在过,还是仅仅是我想象来的。

    我忽然泪满面。

    我没有党宁的照片,得知他回到Y市的时候,我把我的照片、他的照片、他和我的照片都扔了学校后面的小溪,那年雨太大,溪湍急,待我扑想将它们捞回时,已为时已晚。

    那天之后,我烧四十度,昏迷他的相貌越模糊不清,我怕时间了,终有一天会忘了他,于是我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记住他的摸样!

    我确实是我妈的女儿,为了我可以不顾一切,甚至比她当时还疯狂,还痴恋。

    党宁说的对,我是贱,明明知他是党叔叔的儿,接近我只是为了报复小姨,可还是不住自己心地着他,想着他,念着他----

    一直在为他找借,告诉自己他是我的。我在等待,等着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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