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着自己肩伤痕笑
:“想不到吧公主殿
,当年一剑之赐,今日丁某终于有了报偿之机……”
注:()大宾莆田人,少有文名,甫二十登第。初聘
氏,未娶,(刘)瑾
纳为侄婿,于是仆从鞍
衣服之类,极其侈靡。大宾偃然自居,意气扬扬,复纵酒不检。瑾薄之,常笑曰:“我不可
丞相。”(明陈弘谟《继世纪闻》)
正德戊辰秋,探莆田
大宾寅仲,原聘
氏,太监刘瑾
以兄女字之。《齿录》刊:聘
氏、刘氏。(明末谈迁《枣林杂俎》)
不刘瑾是不是
纳
大宾为婿,这哥们敢在同年《齿录》上写俩老婆,也是够彪悍的,也不知
他是自觉运气好,还是认为刘瑾脾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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