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着傻叉去zhong地 - 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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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郑人因买鞋一事受尽嘲羞愤死,在抹脖的那刻突然决定变卖家产前去楚国展开新生活,没想到竟在江上偶遇刻舟求剑的楚人。两人机缘巧合之成为雇佣关系,并开始了地生活。笨和笨锋会怎样的火?敬请期待!

    本文又名,某人觉得这大上的名字与文的傻times;们并不相符。或者叫?好像也有那么一不对。于是,还是叫好了。

    PS:郑人自,楚人自。

    这是一本神奇的,主要角均为成语的傻叉或是历史人,会现各成语梗。这某人也不知该算什么,说是同人好像不算,因此某人恬不知耻地算原创啦。某人设定的故事发生时间为公元前400年,群雄并生硝烟四起的战国时期。此时郑国即将没落楚国即将鼎盛,但为傻叉的主角们是不清楚的,傻叉不懂政治,傻叉们仅会的事就是在生存去。作为农业大国的大民,最本能的生存手段就是地,于是傻叉们走上了地这条勤劳致富之路

    搜索关键字:主角:郑叁,楚卿 ┃ 角:楚瑜,楚国四侠,路人甲乙丙丁若 ┃ 其它:恶搞

    ☆、第一回 郑人离郑

    郑叁相当郁闷,他脚上生了几个大疮十分不雅,鞋也因重活给磨破了,家里没有一双能穿的鞋可以换,只能去买成鞋。可他这满大疮的脚一伸来还不把人给吓坏?前几日隔县闹了瘟疫,万一被当成患瘟疫的给抓起来可就不得了了。

    他急得背着手在家里团团转,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个好。拿个尺度把自己鞋的尺寸量好,再拿着尺度去比划鞋不就好了?郑叁觉得自己简直太他妈机智了,万万没想到这正是他悲剧的开始。

    集市上,郑叁小心翼翼地挑选着自己的鞋。卖鞋的小贩地朝着他笑,睛不时掠过他的腰包。喂!小哥,你看好了鞋没有?

    郑叁一摸袋,坏了,尺度没拿。他讪讪:我量鞋的尺度没带,先回去拿吧。

    小贩较真地继续问:小哥,你给自己买鞋吗?

    是是啊。

    自己买鞋嘛不用脚试呢?

    我郑叁犹豫了一会儿,怕被人知底细,说:还是尺度来的靠谱,我先回家拿尺度去!

    集市上的人听了都觉着这是件稀奇事,笑开了去,郑叁在哄笑连忙返回家拿尺度,等他回到集市,集市却都散了。郑叁悻悻回家活,没想到他的事竟在第二天就传开了去,人人都把他当作笑话,街坊邻居笑话也就算了,过了几天此事竟然传遍了郑国,还有人将他的事迹写书里,这可真是丢脸丢大了,完完全全地印证了那句话:好事不门,坏事传千里啊。

    郑叁躲在家里不门,停掉了倒卖布匹米面的小生意,专心在地里耕耘。又过了两天,有人敲门,郑叁犹豫再三将门打开,却是他哥哥郑大骑着来了。

    郑叁是家里老三,二哥早夭,郑大是他唯一的兄弟。可这唯一的兄弟在娶了媳妇后便将他挤兑了去。郑叁老实,拿着父母给的一钱财搬了鄢陵县,来到颖谷安家。他用这些钱修了个房,买了一小块田地就差不多了,剩的钱了小买卖,一天到晚地忙活,农忙时地收割,农闲时走街窜巷卖各小玩意,忙活了几年总算存了钱。还没顾得上享受生活娶个老婆,没想到竟然闹这事儿,简直太衰了。

    郑大端坐在神抖擞,郑叁以为许久不见的郑大是来安他的,刚想咧嘴微笑,郑大啐了一:我没你这个弟弟!随即右手一掷,将一片竹简扔在他脸上骑走了。

    郑叁失落地捡起那片竹简,原来是父亲给自己写的家书。上面的字不多,非常地言简意赅,只有六字:郑叁,为父甚愧。

    郑叁抱着家书哭得一塌糊涂,失魂落魄之大半夜的竟在房梁上挂了麻绳,想一死了之。就在他准备踹桌的那一刻,也许是人类生存本能爆发,他突然就不想死了。

    现在郑国姬骀当政,虽然还凑合,但早就不复郑庄公时的光彩,今年还跟韩国在翟打了起来,真是一团糟。听说刚上任的楚王是个不错的君主,楚国国土又大,何不到楚国去安家?反正现在世得很,他在郑国混成这样也没法了,脆就搬走吧。

    有了想法立行动,郑叁翌日便联系买家把房屋田地都给卖了,背着简单的行李和换来的钱财去了楚国。怀里的布币又笨又重,郑叁抱着钱不敢撒手,生怕被人给抢了去。路程颠簸,郑叁脑袋枕在包袱上,开始不断地梦。

    几日后郑叁到了楚国。楚国国土广阔,郑叁人生地不熟,车都不知该往哪里走。

    他又郁闷了,这该如何是好?

    郁闷之,他瞧见船家在向他招手,郑叁没坐过船,心想着坐一次船也好,反正不知要去哪里,脆这船行到哪里就在哪里安家算了。

    他毅然决然地上了船,但上船之后郑叁就觉得自己很蠢,他居然没考虑到自己会船。于是乎后边的行程他靠在船舷上,一动不动,犹如死尸,苦胆都快吐来。船家心地和他聊着天,可他却什么也听不清。恍惚间,他似乎听到附近另一条小船上有人大喊了一声:我的剑!随即传来扑通落之声。

    楚人尚武,郑叁刚来楚国就瞧见许多拿着武的剑客,肯定是哪个倒霉的剑客把剑掉河里了。

    真是个倒霉的傻叉!郑叁安地睡了过去。

    船靠岸,心船家好心把郑叁摇了起来。郑叁迷迷糊糊地船,在岸上伸了伸懒腰。他看了看四周,这是个不大的港,不算繁华。他知楚国的都城在郢,听说是个了不得的大都市,吃住都贵得很,他变卖家产的这钱财在那儿还不够修一间房的,找个偏僻些的小城才正合他意。

    我的剑啊

    郑叁拍拍脸让自己清醒一些,定睛一看,一个眉大的年轻人正拿着把小匕首不懈地在河岸浅滩上挖着,一边喃喃:我的剑怎么还没来?

    喂,小哥,你莫不是疯了吧!船家。你的剑是在河央掉的,怎么跑到岸上挖了?

    我的剑是从这个地方掉去的。那人比划了一船上的刻痕。看,我在这儿了记号。河,我又不会游泳,所以等到船靠岸浅了再找。

    众人听了他的话,劝了一会儿,但那小哥一直持己见,相信剑就在河滩上。众人纷纷摇离去,叹这世上怎么有这样的人,真是奇怪啊。

    年轻人见众人都走了,:哎?你们怎么都走了?我的剑啊我的剑怎么办?

    郑叁瞧这年轻人二十来岁眉大看着标致,穿着打扮也算面,怎么就这么蠢呢?他走过去好心提醒:小哥,你的剑掉在里了,你在这儿找是没用的。

    为什么?那人泪汪汪看着郑叁,可惜:这可是我了五十金铸的剑啊

    五十金!!!郑叁突然觉得有些,他卖了房屋和田地加上小买卖的积蓄,总共才换了一小块金和一堆笨重的布币,这人怎么这么多钱去铸一把烂剑?真是太浪费了,太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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