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escapable - 14 (dan:排xie控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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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知的恐惧会比未知要好吗?我不清楚,只知我讨厌被吊在半空觉。

    他写的字条我来回看了好几次,被蹂躏得比刚拿到手里的时候皱了几倍。

    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我的咙,连呼都变得困难起来。我必须有意识地空气才能缓解这压迫。直到晚餐时间我都吃不什么东西,抵不过自己胃的抗议随便啃了两三掉的面包充饥。

    我一动不动僵地坐在椅上,猜测着是不是这些反应都被弗格斯算去了。

    逃走的想法一瞬间划过我的脑,我不得不把脑七八糟的想法都压去。没有准备的逃脱是不明智的,特别是面对弗格斯。

    ……不过就算我逃走,他也绝对不会对我动手。

    等到日落,这位王国的红人才十分悠哉地骑着停在我家门

    周围总会有好奇的人听见声音往外看那么一两,他们肯定猜不到这个男人就是他们这几天都在讨论的对象。真应该叫吉尔伯特现在来我家门瞧瞧,认识一他仰慕的法拉王国的英雄。

    我就这么盯着穿着便服的弗格斯优雅地迈着步走到门,甚至还敲了敲门。

    “……”

    不开门的选项好像并不存在。

    我不愿地走过去打开门,他没等我说什么就自顾自走小屋里,环视了一圈。

    “准备好了吗?”

    “……”我没什么要准备的。

    “你觉得在这里脱光然后就这么去塔城怎么样?”弗格斯保持着微笑,以打招呼的语气随说了一句。

    我反地抓住自己的领,无法幻想那会是个怎么样的景,却又说不太多反抗的话。

    “这么快就当真了?”从他抬的眉能读愉悦,我立即错开他审视的目光。

    他真能那样的事。

    “那我们走吧。”

    他并不是很在意我没有回他的话。说到底我也就只能到这无声的反抗,连之前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勇气都被他那句话打散了,只能跟上弗格斯。

    走到门外面,我看着空地孤零零的那一匹才忽然意识到现在不可能有另外一匹给我骑。所以他要带我去塔城的话必须我们两个人一起……

    我讨厌自己这个忽然冒来的假设。

    好在关于这他似乎想得跟我差不多,转牵着和我一起往镇心的方向走。

    当然,我不会自作多,我知那是因为弗格斯自己的喜好。除了在战场上和训练的时候,他本不会与人有任何肢上的接。我找不到他恐惧的东西,也找不到他在乎的东西。这个人的一切都是没有温度的。

    跟在弗格斯后面,我确认着周围有没有人在看我们两个。还好,我家附近不白天黑夜都没什么人,离镇心也有一段路程。

    走着走着,心里那好奇最终还是控制了我:“第八队现在为什么要去塔城?”

    “你没听说吗?因为兽。”他的语气甚至都没想隐瞒自己在说谎。

    “我不相信。”

    弗格斯停来,转过:“你知在法拉谁的影响力最大吗?”

    “国王陛。”

    “国王陛之后呢?”

    “……你。”

    “你觉得我想当国王吗?”

    “……”我沉默几秒,考虑了这是陷阱问题的可能,最终还是老实回答:“不想。”

    “他认为我想,所以我就在这里了。”他耸肩,转回去继续向前走。

    “就算是你也不得不对国王陛?”

    弗格斯的语调平稳:“莱斯特,这是理所当然的。我当然得听国王陛的命令。”

    假的。

    “这里可有比王都好玩得多的东西呢。”

    ……真的。

    靠近镇心的位置人多了起来。小镇里拥有匹的人本来就很少,生面孔的弗格斯与我这位不讨喜的酒鬼在一起走就更加奇怪了。

    弗格斯好像并不在意周围注视的目光。但我可没有像他们一样的承受能力,特别不想别人发现我跟他在一起。就算他们现在本就不认识我边的弗格斯,甚至都看不清他的相。

    我闭上嘴,不想别人听到我们的谈话。一路走到厩,弗格斯取他为我安排好的黑匹,示意我骑上去。

    离开军队就我就没有再碰过匹,缰绳拿在手既陌生又熟悉。虽然还记得那些技巧,但我上的动作已经远不如弗格斯熟练和畅。

    我以前是想留在军队的,为此申请过调到其他的队去,连后勤的职位都申请过。

    所有申请都很快被驳回了,我知是谁的示意。

    我的人生,我的未来,我的一切……对弗格斯来说全都一文不值。

    跟着弗格斯去塔城的我就像一盘餐自己把自己送到他的桌上一样。

    很快我们两个人就骑到了通往塔城的路的森林。然而就算是骑,去往塔城的路途也并不近,至少需要半个晚上的时间。我很习惯在小镇的生活,这两年我只去过一次塔城。

    弗格斯骑在前面,甚至都还没有用全力就甩开了我。我握缰绳,努力跟上他的速度。

    这样很好,我们不用对话。

    在夜间的泥土路上,我们两匹蹄声与森林树叶的沙沙声错在一起。只有月亮负责为我们照亮前方的路。

    大家几乎都不会在晚上走这条路,晚上森林可能遇到的危险不是普通人可以应付的。

    我不一样。以前作为猎人的我很适应这别人看起来十分危险的路,甚至可以说是怀念。我都差忘了骑飞奔在夜晚的森林之觉有多好。

    在军队之前有无数个夜晚我都是躺在森林度过的。作为猎人就必须要有等待的耐心。几小时、几天……总之要捉到猎才能回家。

    弗格斯要是之前是从塔城直接到我住的小镇来的话,那他几乎一整天都在了上。他在这地方格外有耐心。

    他很适合当一个猎人。好吧,不如说比起我,他已经是个更加厉害的猎人了,只是猎的选择不对劲。上天给了他完的天赋,却要赋予弗格斯那么恶劣的格,把缺完完全全地选错了地方。

    塔城还在远,可是这悠闲的几个小时一眨就会过去。

    明天会比今天更加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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