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与丈夫最后的聊天记录是晚上21,说还有半小时到家,但丈夫凌晨一
回家时发现她都没到家。在电话迟迟打不通后,丈夫在一
半报警。失踪时
直发,
着一条藏青
围巾,穿着白
羽绒服,白
T袖和
仔
。
2004年2月13日被发现陈尸于田地,双手双脚被反绑住,嘴上贴了绿的胶带。由于隔了三天才发现,再加上围观村民较多,田地里到
残留着附近村民们的脚印。尸检结果是活埋引起的窒息死亡。
在查阅宗卷的同时,虞瑾佳也一一比对了爸爸的工作笔记。
当时因为心理障碍没能往翻看,现在想要抓住真凶的决心大于恐惧后,一字一句认真细想的虞瑾佳便发现,爸爸在调查第二个凶杀案时就
行了侧写,认为凶手可能有犯罪历史,所以推测
这两个案件极有可能是一场连环杀人案。
被害者全是女,而且尸
保存完整,并未受到侵害,并非
犯罪,从罪犯制服被害者的手段和作案的范围来看凶手犯案手法冷血、残暴。
而且每个案件都在暴雨日里犯罪,有很的反侦查意识。应该是有预谋、有计划的故意杀人行为,而非激
冲动
的突发
犯罪。
所以认为凶手应为男,有一定文化背景,且
格并非暴戾之人。
警方当时成立了专案组,但并没有把两个案联系起来,首先怀疑的是熟人作案,收集了埋尸现场所有的脚印与杨璐的人际圈
行了对比,在一一调查无果后扩大了范围,采集了案发地
周围村庄和工厂里男
的脚印。
但是当时技术条件有限,并没有得到什么线索。案件调查也随之陷了僵局,直到第三位被害者失踪。
第三位被害者陈惠莉,27岁,急诊科护士,结婚一年。
2004年7月30日晚上11班后搭
士回家的途
失踪,丈夫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妻
一夜未归,在无法联系上妻
后立刻报警。失踪时微卷发,
着一个红
小包,穿着黑
裙和细
跟鞋。
一周后,遗在稻田田埂里被发现。和第二名被害者一样,被发现时双手双脚被反绑住,嘴上贴了绿
的胶带。田地里也到
残留着附近村民们的脚印。尸检结果也同样是活埋引起的窒息死亡。
连环杀人案一般是有规律的,例如专挑红衣年轻女手,但山华连环杀人案,三名被害者互不相识,除了同样被害在暴雨夜里,被害者们的年龄、穿衣风格、被害时间、被害地
和行为模式也全都不规则。乍一看就像是无差别随机杀人。
可随机杀人不可能到这么天衣无
,凶手必然事先
行过踩
。
而第二位和第三位被害者都是搭乘士
车后失踪,所以警方也对
士司机和常客一一
行了调查,对比了脚印,
行了测谎仪测试等等,但两个公
线路毫无
集,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方向,于是也毫无所获。
唯有在案发现场两条路的垃圾桶里,警方找到了凶手丢弃的有关第三位被害者的
证,其
被害者的
份证上有着不属于被害者的指纹,极大可能是凶手的指纹!
在迟迟找不到证据的况
,这是案件唯一的突破
!案件
展似乎
现了曙光。
第四位被害者郭霞,33岁,山华棉纺厂职工。
2005年1月19日遇害,第二天早上被同村村民发现陈尸在家附近小河的草丛里。被发现时双手双脚被反绑住,鼻贴了绿
的胶带。尸检结果是胶带粘住
鼻导致窒息死亡。
第二和第三位被害者老公都通过监控确认了不在场证明,和其他失踪者也没有任何关联。只有调查到郭霞前夫宋嘉德时,在他家里搜
了陈惠莉的粉
钱包,并且将宋嘉德的鞋
与案发现场的众多脚印作对比时,发现宋嘉德的脚印也
现在了前几个案发现场,在被害者
份证上也查验
了宋嘉德的指纹,于是将其锁定为重大嫌疑人。
作为重大嫌疑人,宋嘉德除了有证之外,还有着
烈的作案动机:第一,曾经因家暴坐牢,
格冲动暴戾,有
烟、赌博、酗酒等习惯。第二,妻
逃跑后在他坐牢时离婚,因
纠纷有杀人动机。第三,是一名维修工人,常年混迹在各个工地,有足够的耐力和
力。
但虞瑞宏却不那么认为。凶手有很
的反侦查意识,前两次作案都没有留
过任何指纹,肯定是
了手
,不可能在第三次作案的胶带上没有
指纹,反而在被害者的
份证上留
自己的指纹,还扔在只距离案发两条
路的垃圾桶里。
他还行了补充,尽
警方调查铺天盖地,凶手却仍持续犯案,说明凶手大胆却心细,有很
的作案
条件和心理素质,应该是有一定学识,智商较
的人,善于伪装和
控他人,平时可能就是一个
事严谨的人。
甚至以犯案手段来说,最初是勒死后弃尸,第二起突然变成了活埋。
活埋耗时很,很有可能作案时被发现,凶手却在第三起还是使用了同样冒险的方法,说明杀人后弃尸已经无法满足凶手心理上的变态需求,他享受着被害者死前挣扎窒息的惨状,明显是一个心理扭曲、价值观变态的愉悦犯!
可能曾经受到类似折磨所以用同样的手法在被害者上实施,也可能只是纯粹的心理变态。
但这样的变态愉悦犯却在第四次作案时又改变了杀人方式!改为了用胶带贴住鼻窒息死亡,还从隐晦的、人烟稀少的田地变成了更加明易被发现的草丛里。
警方认为,由于田地里到有警察巡逻,所以凶手匆匆地改变了作案地
。但前三个犯罪现场都被清理得很
净,第四次却把尸
暴
在了草丛里,以至于抛尸的第二天就被人发现了。
凶手这么缜密的格,不可能
现这样的漏
,怎么看都是故意让人发现。
所以当专案组刑警逮捕宋嘉德并行起诉时,虞瑞宏也依旧没有停止调查。
他的心有多动摇,虞瑾佳能从工作笔记里大面积的圈和问号看得清清楚楚……
宋嘉德被逮捕时的供声称自己是无辜,自己只是在路上捡到这个钱包,因为一时贪财才把钱包拿走,扔掉了里面的
份证件等私人
品,并不知
钱包的主人是凶杀案的第三位被害者。
但问他前几个凶杀案的不在场证明,他支支吾吾却一个都说不
来,也没有一个人证
证能证明。
同样的,仅凭钱包和份证上的指纹也无法判定宋嘉德有罪。因为无法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当时判定宋嘉德无罪释放的法官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和办“铁案”的标准将宋嘉德当
释放。
但虞瑞宏却是真正相信了宋嘉德“路上捡到钱包”的说辞,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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