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一把刀 - 分卷阅读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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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未来的妙生活,温迪越想就越兴。

    一兴了,回到山上煮了一锅绿豆沙。

    绿豆沙和绿豆粥也是有区别的,绿豆粥是把绿豆洗净后直接放到锅里,倒上煮开;而绿豆沙则是把绿豆先碾碎,再煮,加一块蔗糖,煮香甜。这不能算是即化了,应当说在锅里的时候,它就已经化成了一锅绿豆沙浆,品味的本就是绿豆化后的,再过上蔗糖天然的甜……

    “哇!”黑难得地捧着一个碗微笑,不是急着吃,而是先叹。

    甜品能让所有人变少女,只要此人没有厌糖症。

    吃完绿豆沙,温迪和黑一起把一半土豆变成了土豆淀粉,沉淀一个晚上,明天起床把上层的清倒掉,再像上次一样把剩的稀浆涂到木板拿去晒就行。生也取一半,放在太,还有一半绿豆一并作陪。

    途,温迪还时间专门跑了一趟晾房,这段时间她一直没有忘记给晾房续木,但这次不是为了续木,而是要去检查晾房况。温迪盯着晾房里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回来的时候满脸喜。她没有隐瞒结果,迫不及待地告诉黑,“再过几天,就晒好了。”

    “那次再去枫林,我们再摘一些吧?”黑的注意却和她不一样。

    他想的是,随时可以吃,新鲜冬就没有了。

    温迪以为然,附和:“那我们次去枫林,就摘些回来吃。”

    有得新鲜果吃一天,就应该要珍惜一天。

    黑顿时快乐了。

    第74章 第074日

    温迪从家禽室里走来,黑已经在储藏室钻个脑袋她了。

    “火把已经上了!”

    “我就来了!”温迪仍然慢吞吞的走,她手里揣着两个,不想它们碎在自己手里,了储藏室,她先把放好,然后才看向角落里两个木桶。哪个装着酒,哪个装着生油,单从外观是看不来的,但凑近去闻,除非是没有嗅觉的人,就算是天生不知什么是酒什么是生油的,也能分辨木桶的味不一样。

    “先开哪个?”

    “倒酒。”温迪从背后拿一个大木碗。她早有准备,已经把这个大木碗再三打磨,用野果酱奢侈地“抛光”一遍,再用一再冲洗,现在非常净,且,除了极淡的野果酱香味外,一丁属于木的味都没了。

    黑就依照她说的,先揭开装酒的木桶。

    在木桶的盖掀开的一瞬间,一烈的酒味猛然从木桶里冲了来,刺人的鼻腔里,再顺着四肢百骸蔓延到,只是闻到酒香味都像是醉了一样。不过,这是因为达一个月的封闭发酵所造成的,一开始它会冲郁的酒香,但随着时间推移,酒香味会慢慢变轻,它毕竟只是一桶仅发酵三十天的果酒而已,不是白酒也不是黄酒,度数并不

    温迪用一个净的勺把酒舀了木碗里,装得满满的,再由她亲自端去。

    “快把盖盖上。”她离开时不忘叮嘱黑

    “哦哦,那生油呢?”

    “也装一碗来,我放好酒就回来帮你盖盖。”

    “嗯!”

    两人合默契,这温迪把酒端到餐桌上,黑盖上酒桶,打开生油桶,用另一个勺生油舀大木碗里,然后端着装满油的碗来火灶边。温迪则立刻返回储藏室,将油桶盖上,然后跟着黑来。“把油倒石碗里!”她大声提醒黑

    她一起床就把火灶烧了起来,石碗已经预很久,黑刚把生油倒去,油面上立刻冒气。温迪不急不躁,“还早,这么大一碗冷油,总得加一段时间。”她不着急,但也不会慢,立刻督促黑和自己一起活。他负责削土豆,她则将削后的土豆切成有厚度的片,再将片码起来切成条状。

    薯条嘛,当然得是一条一条的。

    等油烧了,温迪用勺舀了一勺土豆条,再慢慢放油里。“嗤啦!”油的表面就像是沸腾的一样激烈地发生反应,不断翻涌着气泡,而薯条则随着这翻涌的气泡一起上浮沉。炸了几分钟后,温迪用漏勺把薯条捞来,再将一勺新鲜的土豆条放油里继续炸。

    漏勺是温迪用铁丝扭来的,那天她在镜湖边真的捡了很多。

    等到把所有的新鲜土豆条都炸了一遍后,温迪再将它们重新放油锅里复炸,这回不需要再用勺了,直接用漏勺装好放油里,炸酥脆后直接捞来,装另一个充满的“铁丝碗”里。铁丝碗底还有一个碗,是木碗,用来装滴落的油。

    所有薯条都放在这个铁丝碗里,滴掉多余的油后,装木箱里,温迪在里面撒上适量的盐,接着用木板把木箱盖上,由黑抱着它上,让盐和薯条充分混合。温迪则趁着这个机会了两个酱,一个是辣椒酱,一个是野果酱里加梅和苹果。她再拿来两个竹筒当杯,将酒倒竹筒里。

    温迪把火熄掉,由着石碗里的油自然冷却,之后将它重新装大碗,这些油可以继续炸货,也可以烧菜,或是麻辣。温迪琢磨着,反正她有辣椒,也有椒,有机会的话还可以一碗红油辣,那个的味可比辣椒酱更快。到时候只需要把土豆粉放在里煮熟,捞来倒上红油辣和盐,用筷一拌……

    “哧溜。”

    温迪光是想这碗粉的味都觉得齿生津。

    “拌好了!”黑把木板揭开,将木箱放在餐桌上。

    “那赶吃。”温迪顿时把土豆粉抛在脑后,未来的味也是未来的,前才是真的。

    再说,炸薯条,真的好好吃啊!

    温迪吃着薯条手和嘴都没停过,边吃边觉得睛有些

    黑一脸震惊之余也没停:“嘎吱嘎吱……你吃哭了?嘎吱嘎吱……”

    “我好久没吃过炸薯条了。”温迪边吃边回答。

    这个“好久”,她并不是指上荒岛后,事实上,在上荒岛前她就已经很久没吃过快餐。很简单,嫌幼稚,嫌味单调,吃腻了。很多原因掺杂在一起。在上荒岛前,她的选择有很多,餐到西餐,烤到火锅,龙虾到虾,商场满目琳琅一堆餐馆,卖的类数都数不清,她哪还会对一家快餐店的薯条兴趣呢。

    直到上了荒岛她吃的类直线跌,以前是从几千菜里选几样,现在是要把几样几十样,她现在收集的材加起来还不到一百。炸薯条,她上岛已经七十四天了才终于有机会吃一餐炸薯条,土豆是她亲手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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