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未来的妙生活,温迪越想就越
兴。
一兴了,回到山
她
上煮了一锅绿豆沙。
绿豆沙和绿豆粥也是有区别的,绿豆粥是把绿豆洗净后直接放到锅里,倒上
煮开;而绿豆沙则是把绿豆先碾碎,再煮,加一块蔗糖,煮
来
香甜
。这不能算是
即化了,应当说在锅里的时候,它就已经化成了一锅绿豆沙浆,
品味的本
就是绿豆
化后的
,再过上蔗糖天然的甜……
“哇!”黑难得地捧着一个碗
微笑,不是急着吃,而是先
叹。
甜品能让所有人变少女,只要此人没有厌糖症。
吃完绿豆沙,温迪和黑一起把一半土豆变成了土豆淀粉
,沉淀一个晚上,明天起床把上层的清
倒掉,再像上次一样把剩
的稀浆涂到木板拿去晒
就行。
生也取一半,放在太
底
晒
,还有一半绿豆一并作陪。
途,温迪还
时间专门跑了一趟晾房,这段时间她一直没有忘记给晾房续木
,但这次不是为了续木
,而是要去检查晾房
的
况。温迪盯着晾房里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回来的时候满脸喜
。她没有隐瞒结果,迫不及待地告诉黑
,“再过几天,
就晒好了。”
“那次再去枫林,我们再摘一些
吧?”黑
的注意
却和她不一样。
他想的是,随时可以吃,新鲜
冬就没有了。
温迪以为然,
附和
:“那我们
次去枫林,就摘些
回来吃。”
有得新鲜果吃一天,就应该要珍惜一天。
黑顿时快乐了。
第74章 第074日
温迪从家禽室里走来,黑
已经在储藏室钻
个脑袋
她了。
“火把已经上了!”
“我就来了!”温迪仍然慢吞吞的走,她手里揣着两个,不想它们碎在自己手里,
了储藏室,她先把
放好,然后才看向角落里两个木桶。哪个装着
酒,哪个装着
生油,单从外观是看不
来的,但凑近去闻,除非是没有嗅觉的人,就算是天生不知
什么是
酒什么是
生油的,也能分辨
两
木桶的味
不一样。
“先开哪个?”
“倒酒。”温迪从背后拿一个大木碗。她早有准备,已经把这个大木碗再三打磨,用野果酱奢侈地“抛光”一遍,再用
一再冲洗,现在非常
净,且
,除了极淡的野果酱香味外,一丁
属于木
的味
都没了。
黑就依照她说的,先揭开装
酒的木桶。
在木桶的盖掀开的一瞬间,一
烈的酒味猛然从木桶里冲了
来,刺
人的鼻腔里,再顺着四肢百骸蔓延到
各
,只是闻到酒香味都像是醉了一样。不过,这是因为
达一个月的封闭发酵所造成的,一开始它会冲
最
郁的酒香,但随着时间推移,酒香味会慢慢变轻,它毕竟只是一桶仅发酵三十天的果酒而已,不是白酒也不是黄酒,度数并不
。
温迪用一个净的勺
把酒舀
了木碗里,装得满满的,再由她亲自端
去。
“快把盖
盖上。”她离开时不忘叮嘱黑
。
“哦哦,那生油呢?”
“也装一碗来,我放好
酒就回来帮你盖盖
。”
“嗯!”
两人合默契,这
温迪把
酒端到餐桌上,黑
盖上
酒桶,打开
生油桶,用另一个勺
将
生油舀
大木碗里,然后端着装满油的碗来火灶边。温迪则立刻返回储藏室,将油桶盖上,然后跟着黑
来。“把油倒
石碗里!”她大声提醒黑
。
她一起床就把火灶烧了起来,石碗已经预很久,黑
刚把
生油倒
去,油面上立刻冒
了
气。温迪不急不躁,“还早,这么大一碗冷油,总得加
一段时间。”她不着急,但也不会慢,立刻督促黑
和自己一起
活。他负责削土豆
,她则将削
后的土豆切成有厚度的片,再将片码起来切成条状。
薯条嘛,当然得是一条一条的。
等油烧了,温迪用勺
舀了一勺土豆条,再慢慢放
油里。“嗤啦!”油的表面就像是沸腾的
一样激烈地发生反应,不断翻涌着气泡,而薯条则随着这
翻涌的气泡一起上
浮沉。炸了几分钟后,温迪用漏勺把薯条捞
来,再将一勺新鲜的土豆条放
油里继续炸。
漏勺是温迪用铁丝扭来的,那天她在镜湖边真的捡了很多。
等到把所有的新鲜土豆条都炸了一遍后,温迪再将它们重新放油锅里复炸,这回不需要再用勺
了,直接用漏勺装好放
油里,炸酥脆后直接捞
来,装
另一个充满
的“铁丝碗”里。铁丝碗底
还有一个碗,是木碗,用来装滴落的油。
所有薯条都放在这个铁丝碗里,滴掉多余的油后,装木箱里,温迪在里面撒上适量的盐,接着用木板把木箱盖上,由黑
抱着它上
晃
,让盐和薯条充分混合。温迪则趁着这个机会
了两个酱,一个是辣椒酱,一个是野果酱里加梅
和苹果
。她再拿来两个竹筒当杯
,将
酒倒
竹筒里。
温迪把火熄掉,由着石碗里的油自然冷却,之后将它重新装大碗,这些油可以继续
炸货,也可以烧菜,或是
麻辣
。温迪琢磨着,反正她有辣椒,也有
椒,有机会的话还可以
一碗红油辣
,那个的味
可比辣椒酱更
快。到时候只需要把土豆粉放在
里煮熟,捞
来倒上红油辣
和盐,用筷
一拌……
“哧溜。”
温迪光是想这碗粉的味都觉得
齿生津。
“拌好了!”黑把木板揭开,将木箱放在餐桌上。
“那赶吃。”温迪顿时把土豆粉抛在脑后,未来的
再
味也是未来的,
前才是真的。
再说,炸薯条,真的好好吃啊!
温迪吃着薯条手和嘴都没停过,边吃边觉得睛有些
。
黑一脸震惊之余也没停
:“嘎吱嘎吱……你吃哭了?嘎吱嘎吱……”
“我好久没吃过炸薯条了。”温迪边吃边回答。
这个“好久”,她并不是指上荒岛后,事实上,在上荒岛前她就已经很久没吃过快餐。很简单,嫌幼稚,嫌味单调,吃腻了。很多
原因掺杂在一起。在上荒岛前,她的选择有很多,
餐到西餐,烤
到火锅,龙虾到
虾,
商场满目琳琅一堆餐馆,卖的
类数都数不清,她哪还会对一家快餐店的薯条
兴趣呢。
直到上了荒岛她吃的类直线
跌,以前是从几千
菜里选几样,现在是要把几样
材
几十
样,她现在收集的
材加起来还不到一百。炸薯条,她上岛已经七十四天了才终于有机会吃一餐炸薯条,土豆是她亲手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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