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医院 - 分卷阅读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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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的嘴,轻声说:“谢谢,多亏了你们。”

    “是多亏了他,要不是他的举动,保安还发现不了病区事儿。”郑志卿试图转移她的注意力,“诶,你和你哥得不像啊,比他好看。”

    秦兰破涕为笑,上的泪珠说:“我跟秦枫同父异母,我得像我妈,他得像他妈。”

    “可我看你们好。”

    “是,他特护着我,念小学的时候,班里有个男生老揪我辫,他就把人家拎到场上打了一顿……上初,我理学不好,被老师当堂拎起来训,他跑去办公室拍人理老师的桌要求对方歉……大学谈男朋友,我哥买通了人家一寝室的人,实时监控我男友的动向,生怕他轨对不起我……”秦兰笑着摇摇,“连我爸都说,他这哥哥当的比父亲还尽责。”

    “好的。”郑志卿,“我以前也有过一个小妹妹,可惜生来就是肾病综合征,只活了九个月。所以家父才建立了这家医院,希望能让更多的孩健康地生、成。”

    秦兰的里闪烁惋惜的神

    同一时间,希尔顿酒店。

    洛君涵冲过澡来,拿起放在床充电的手机回复堆积如山的信息。看到继父问他和郑志卿到底打算什么时候结婚的消息,洛君涵顿时心烦意。他拉开床柜的屉,把那枚郑志卿订的DE BEERS戒指狠狠丢向落地窗。戒指打在玻璃上又弹了回来,正落到他脚前的米驼绒地毯上。

    电话响起,不认识的号码。

    “Hello?”他边接电话边弯腰捡起那枚戒指。

    “洛少,久仰大名,我是欧韶华,令尊的生意伙伴。”

    欧的声音自听筒平稳地传

    “我不认识你。”洛君涵从不接生意上的事,对此人闻所未闻。

    “没关系,冒昧打扰,是想和你聊一聊关于你未婚夫郑二少的事。”

    第34章

    “你还有个妹妹啊?以前没听你提过。”

    坐在二十四小时粥店里, 何权对坐在对面的郑志卿说。他听到了郑志卿和秦兰的谈话,略吃惊。

    “伤心事不提也罢。刚是听秦兰说起秦枫的事儿,稍微有慨。”

    郑志卿说着,抬跟吃完要走的同僚打了声招呼, 又继续呼噜呼噜地喝粥。一天都没吃了, 人大的格扛不住,这个钟回家也懒得开火, 跟外凑合一顿。他本想借机问问午看到欧车的事,但又怕惹何权生气, 于是脆把话就着粥一起咽去。

    何权, 默默地啃着玉米。他倒是不饿, 来给钱越打包带吃的回去,就当提前吃宵夜了。

    “家里人也从不提起, 怕惹我妈伤心。九个月, 我爸遍寻名医, 都没能给救回来。”郑志卿剥开个茶叶,举到何权面前问他吃不吃。

    何权摇摇,问:“什么时候的事儿?”

    “我九岁那年, 我们家比较有规律,十年生一个。”

    “新生儿肾病综合征别说二十多年前了, 现在也未必能活到三岁。”

    “是啊,那段时间, 我妈为了小妹妹, 一放盐的东西都不吃。”郑志卿苦涩地笑笑, “她那么漂亮的人,脚得只能穿拖鞋,一直持母喂养不敢喂粉,要不小妹妹连六个月都撑不过。”

    “为母则啊。”何权有些同许媛,别说养了九个月的孩,就是他那个素未谋面的小家伙,现在想起来仍不免心痛。

    “阿权?”见何权举着玉米发呆,郑志卿轻轻敲了他的胳膊,“想什么呢?”

    “啊?哦,我在想……韩骏那边去年的一例两岁幼儿肾移植手术,可惜失败了,孩没扛过排异反应。”何权错了神,眶里凝起来的气憋回去,“可惜的。”

    “太小了,我在国外的时候也跟过一例,最好的抗排异药,一样不行。”

    “不治是死,治了是生不如死,哎——”何权叹了气,玉米啃不动了,随手放,“前两天还有个妊糖超的患者跟我说,‘何主任,我看人家的孩满地跑,怎么就那么容易,可我们这生都生这么费劲’……其实我也觉得纳闷,现在生个孩怎么这么难?我是在家生的,好像都没怎么产检过。我生来还溶血,重度黄疸,我爸跟我说,他当时以为自己生了颗芒果。”

    郑志卿险些将嘴里的茶叶到何权脸上——可算知他这张损嘴是随谁了。

    洛君涵把欧约到了FIX见面。大广众,人多杂,是个会见陌生人的好地方。他有段时间没来过夜店了,准确地说,是自打停车场事件之后,他再没到这地方野过。当初郑志卿一回国就忙着去事务所学习、了大正又不停地加班,他没人陪就来夜店玩,结果玩故事了。

    药贩瞧洛君涵熟便凑上前兜售货,被洛君涵一瞪走。欧是几乎不来这地方,但他看跟洛君涵近乎的小不是什么好货。

    “不用介意我,洛少,我这人很看的开。”他冲洛君涵举了酒杯。

    “戒了,又不是什么好东西。”洛君涵只了杯苏打,谈“正事”的时候不喝酒,“欧先生,你想从我这得到些什么?”

    “一个机会。”欧说着,环顾了一圈儿周围,“这地方太吵,洛少,换个地方?我知一家不错的会所,二十四小时营业,绝对保证客隐私。”

    洛君涵没急着作答,而是盯着欧观察对方。此人能拿到他的手机号码,想必有人脉,自然不会是为非作歹之徒。他来之前在网络上搜索了“欧韶华”的名字,来好多关于他为职业经理人的报,通篇都是溢之词。重是,对方还在郑氏的药厂位过。但洛家家大业大的,防人之心不可无。

    见洛君涵不说话,欧随意地笑笑,将手机打开,给对方展示存在里面的电话号码:“这是令尊的办公室座机,国现在是午,要不要打个电话过去跟他报备一,说你跟我在一起?”

    “不必了。”洛君涵确认过号码,站起,“走吧,去你说的地方。”

    两人走夜店大门,往停车场走的路上,洛君涵看到有个明显喝多了姑娘正被两个小伙拖着往前走。那姑娘的跟鞋都掉了一只,但拖着她的人显然不在乎,丝毫没有怜香惜玉,任由她一脚一脚低地走着。

    那两个人一定是“拖尸”的,洛君涵肯定。这人专门在夜店酒吧里泡着,就等着有喝多了的姑娘们落单,上手拖走,一夜宵。

    这时候往往只要有人说句话,就能使这可怜的姑娘免遭毒手。

    “嘿!那是我朋友,你们要带她去哪?”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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