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夜 - 分卷阅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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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频就要睡着过去。

    忽然屏幕一亮,我猛地打了个激灵清醒过来,忙看手机,是沈令戈。

    他回复说:不好意思刚才没看到你的信息。多谢关心,恢复状况还不错,可以去拆线。明天是周六,你不上班对吗?那我早上九去你家楼接你,你觉得怎么样?时间早吗?

    我坐起来,看着手机屏幕:可以的,不早。

    我顿了一,又主动问他:那关于你说的那件事,我们要准备准备吗?我怕太匆忙,会馅。

    沈令戈隔了一阵说:不用担心,明天我们可以先互相行初步了解,然后像别的侣一样行一次约会,熟悉一

    我愣住了,盯着手机上那一行字,说:……什么?

    沈令戈问:你是觉得快吗?

    我觉嗓有些发,似乎觉得不对劲,但转而想我们只是假扮恋人为什么要速度快慢,又不是慢慢培养他的话说不过是必要的步骤而已。

    我回答他:没有……那,那我们要去哪里?

    他说:你想去哪儿?都听你的。

    他这样说,我忽然心快,仿佛我们真的是在商量约会去的普通侣。往常我与席暮柏在一起时几乎都是他决定,他主意多,我便多迁就。那时我实际上约会最大的乐趣在于他而不是游本,所以沈令戈让我提,把决定权给我,一时间我的脑里竟一片空白。

    我实话实说:我不知……

    沈令戈说:没关系,你慢慢想,我们的时间很充足。

    我有开心:嗯。

    他回复我一个笑脸,是平日里我们都用来“呵呵”冷笑的第一个表,我一怔,还以为自己说错了话。但他不是不给人面的人,或许只是不知这个表现在的义,我便也试着给他发了一个同样的笑脸。

    果然,他没有其它反应,问我:还不睡吗?时间不早了。

    我说:上就睡。

    沈令戈说:嗯,晚安。

    我也:晚安。

    第20章

    与沈令戈互过晚安后,其实还远不到平时星期五睡觉的时间,但我再看不手上的设计稿。

    我犹豫片刻,索收起来,整理好书桌,走到衣柜前拉开柜门。

    我打开手机确定好明天的温度和天气。替的时节,选择清凉的夏季装扮似乎过早,而应季的款服装已经穿得腻味,十分想有一些步伐大的转变。然而我翻找许久,也没有决定好一合适的装束——明明去年夏季末淘的几件裙都很喜,然而重拿来又不甚满意。

    我这才发现今年开以来,因为比往年都要忙碌,竟没有正经地逛过商场,每次都是拿着采购单匆匆浏览;电商网站的订单数也不比以往,以至于我所衷的化妆品与时装没有一件更新换代,之前与栗一同草的两款红也一直没有机会带回家。忽然之间,我对明天的目的地有了大概的打算。

    纠结许久,我选了一件纹是浅绿小格的方领吊带腰短裙,非常修,搭米白慵懒风宽松薄款针织开衫,鞋就选白单绑带低跟尖鞋,最后从收藏的帽米白亚麻薄款贝雷帽,完成。

    我站在镜前,觉得应对明天的见面还算可以,简约而不失礼貌,搭日常妆容正好。我忽然拍了一:我在什么,难不成真的当成约会吗?

    可是,以认真态度打扮后与沈令戈见面似乎也说不不对之

    我有搞不清自己是什么想法。说起来我穿女人的衣服,用女人的化妆品只为了自己开心而已,别人到好与坏,大多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若是觉得漂亮,我到开心;若是不理解或是恶心,对我也没有严重的影响,连郁闷都说不上。

    唯独沈令戈,我未用男装扮示于他,暂且不说。我却隐隐希望他能够不仅是无所谓我什么模样,而是能够觉得当我穿上那些致柔的小裙时,和一个女孩一样明媚漂亮。

    难就因为他夸赞过我的外表吗?

    我不知,约莫任何一个人都会在意这样一位英俊优秀又绅士的男士。

    而我是世间普罗大众最普通的一位,当然不例外,也无法不在意。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叹了气,安然睡。

    *

    第二天,沈令戈时到达我所居住的公寓楼。因为要去给伤拆线,与他一同来的还有我上次见过的司机。他给我发了一条信息,末尾又是那个笑脸。

    我忍住想笑的冲动,给他回复:好的,我去。

    想了想,我也在句尾加上了相同的笑脸。

    乘坐电梯楼,推开公寓的玻璃门,沈令戈正站在车前。

    沈令戈后的轿车不是上次那辆黑的,是一辆银灰的——看来他的车修好了。

    见我来,他笑了一,没说话,只微抬着目光看向台阶上的我。

    那目光专注似的,我忽然有些局促,左手握了握包包的肩带,右手悄悄扯了一,一步一步走台阶,直至走到沈令戈面前。

    “嗨。”我扯一个笑,冲他轻摆一手,主动招呼

    沈令戈微微颔首,神温和,然后替我打开后车门,说:“上车吧。”

    我们都坐在车后排,上车后,他提了一个纸袋给我:“还没吃早餐吧,先吃一些东西垫垫肚。”

    我接过来,向他谢。

    打开纸袋,里面是三明治和豆浆。

    沈令戈说:“在家里的,很健康。”

    我愣了一,问他:“你自己的吗?”

    他笑了笑:“得不好,趁吃。”

    我,咬了一三明治。

    没想到他会饭,虽然是简单的餐,但味很不错。我对他说:“很好吃。”

    他看着我:“喜就好。”

    吃完整理好后,车正好到达医院,我与沈令戈去,司机则将车开停车场停好。

    也许见我绪稳定,沈令戈没有像上次一样让我在门等他,我便随他一起去。当初伤合对医生来说似乎就是小菜一碟般的作,拆线更是熟练,没过多久,黑的线就从沈令戈的肤上来,留大约五、六厘米的疤痕。

    沈令戈手臂肤白皙光洁,蜈蚣状的伤痕扒在上面实在算不上观,而是扎

    即使他曾说他是男人没关系或者安我可以用袖遮挡,我还是有些难受,心里闷闷的。我想如果是我自己因为无妄之灾在手臂上留永远存在的疤痕,我一定会懊恼到失眠好几个夜晚。

    这还是现在的二十五岁的我的想法,自觉已经豁达许多。如果是十几岁的少年的我,未曾踏成年人的门槛,未曾经历过什么,也未曾窥见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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