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之王 - 分卷阅读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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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艾斯侧过去看尤金妮亚,他的确是这样想的。

    艾斯、诺欧的通信没有断过,三堇帝国就像尤金妮亚说的那样行动着,虽然帝国的大多数人并不相信芬芙儿公主会刺杀芬格帝国的国王和王储,但三堇帝国国从不缺少主战派,像西本王、外大臣,他们只是无数野心的人的缩影罢了。

    谋诡计向来是芬格帝国的人钟的,三堇帝国的人更喜用手上的刀剑表达他们的想法。

    并且,所有认识芬芙儿公主的人都不相信芬芙儿公主有刺杀国王的智慧。不是说芬芙儿公主不够聪明,只是路德维希四世陛与西莉亚王后把芬芙儿公主养得太过天真烂漫了。

    她是王大的百合,不是玫瑰庄园带刺的玫瑰。

    尤金妮亚把鬓角的发丝顺到耳后,淡淡地教导艾斯,“菲尔堂弟,芬格帝国的贵族是不会这么的。我们若像你想的那样,平民就会觉得末日到了。帝都片刻间就会起来。这里会成为小偷、盗,还有亡命之徒的天堂。”

    不同于三堇帝国的贵族大多靠军功晋升,芬格帝国的贵族几乎都是用金币买到爵位的。他们有的捐钱给骑士团,给骑士团购买粮、武、铠甲,让骑士团镇压叛,有的贿赂大贵族,甚至直接贿赂王室。

    不过,贿赂王室会更贵些。

    当然这是几百年前的事了。当芬格家族彻底占领普林峡谷的东面后,除了金钱,老贵族们也开始喜权势,他们想把自己跟普通的商人区分开来。

    渐渐的,芬格帝国的贵族和平民开始有阶层

    不过,直到现在,芬格帝国阶层的划分也没有三堇帝国明显。

    重规矩如西本王,永远不会明白芬格帝国的倚仗是什么,又为什么能与三堇帝国平分秋。当一个人对他所不知的事表现无知,他不是小觑这里,就是畏惧这里。

    作为芬格帝国路德维希四世陛,西本王自然不会畏惧。

    “菲尔堂弟,你现在已经是布莱克公爵了。”尤金妮亚教导艾斯,“你不再是兽森林普通的佣兵。或许你曾经也很有才华,但如果你想真正的这里,你必须转换份思考问题。”

    艾斯盯着尤金妮亚的睛。

    虽然们的睛是同样的碧绿,但尤金妮亚睛的颜些。不知是不是光线的缘故,艾斯觉得尤金妮亚的睛里藏着许多东西,她话里也有未尽之意。

    艾斯还没有再试探尤金妮亚,门廊突然喧嚣了起来。

    艾斯、尤金妮亚都快速地往那里走去,有两队穿金铠甲的骑士现在布莱克家族别墅的外面。这些骑士的都镌刻着狮像,腰间是浅金的剑鞘,这装扮分明是属于黄金狮骑士团的。

    虽然来的只有黄金狮骑士团一队的骑士,但在芬格帝国的国王陛病危、洛缪王意外去世的时候,还有谁受得住黄金狮骑士团的保护?

    有个穿黑裙、极有威严的女快步走大厅。

    不同于大多淑女,她的步伐快速又利索,神里也完全没有颜,容貌虽然众,但在人如云的宴会里也只是寻常。

    可没有任何人敢小觑新来的女,骑士们向她单膝跪,淑女们拉起裙摆、屈膝行礼,“缪斯公主。”

    艾斯当然也认了缪斯公主。可他事先完全不知缪斯公主会到场。

    在数月前,芬芙儿公主与洛缪王的婚礼上,艾斯还见过缪斯公主。只是当时艾斯还是三堇帝国的学者,芬芙儿公主的引路人,缪斯公主则穿着浅红裙,雍容华

    而不像现在,艾斯是芬格帝国假冒的公爵,缪斯公主眉宇毅,上没有半,她还在为洛缪王服丧。

    人生如戏。短短数月,这场戏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尤金妮亚在艾斯耳边轻声:“是我邀请的缪斯公主。我不确定缪斯公主会不会来,就没有提前告诉你。我父亲还好的时候,我们家每年都会来帝都,我跟缪斯公主从小就认识。如果不是现在时期特殊,缪斯公主的到来会让你成为今年社季上的儿的。”

    尤金妮亚轻轻推了艾斯,她只觉得艾斯在张,“缪斯公主可能不是为了你。那件事后王室成员还没有在公开场合现过,今天是帝都贵族到的最齐的时候,缪斯公主可能有话要对我们说。”

    以艾斯的名,想来是非常不引人注目了。

    艾斯走到缪斯公主面前。

    缪斯公主伸手,艾斯执起她的手——不同于大多女孩,缪斯公主的手很凉,这个想法在艾斯的心里一闪而过——艾斯把大拇指放在缪斯公主的手背上,轻轻地吻了大拇指。

    缪斯公主看了尤金妮亚,又问艾斯:“我来晚了吗?宴会已经开始了吗?”

    艾斯微笑:“还没有。”

    缪斯公主,问:“那么,布莱克公爵,你要邀请我第一支舞吗?”

    艾斯自然照缪斯公主的话了。

    悠扬的音乐再次响起,他们率先步舞池。再之后,有个布莱克家族的故邀请了尤金妮亚,陆陆续续的,所有人都了舞池。

    这个场景与芬格帝国宣战前没有两样。

    ……

    兽森林。

    大的树木遮蔽了星辰月光,除了偶尔有绿的、金的小兽的睛发的光,芬芙儿什么也看不见。虽然夜晚的森林很凉,但不是芬芙儿还是约拿都没有燃篝火的意思,这个时候对他们威胁最大的不是兽和寒冷,而是不知何时会现的追兵。

    芬芙儿看起来狼狈极了。

    不同于平常,她总穿着那些芬格帝国最好的裁的繁复的、华裙。

    这个时候,虽然芬芙儿的上衣还是丝绸的,上面有金丝线绣的三和黄金狮,它们分别象征科奥瑟家族和芬格家族,但上面脏兮兮的,原本的连衣裙像是被人用手撕开了,变成了超短裙,里面还有条,这搭非常丑。

    可芬芙儿完全没有在意这些。

    她靠在树上,直愣愣地看向远方。

    有个脸上满雀斑、褐发的青年现在芬芙儿边。他拿着件红的披风半蹲在芬芙儿边,:“芬芙儿公主殿,森林里晚上凉,披上披风吧。”

    青年看起来极忐忑,这件披风虽然被他用力拭过了,但外面还是沾了不少泥土和鲜血,还有许多刀剑造成的

    他自然知这东西不上公主,可他们现在在森林里,他实在找不到其它可以取的东西。如果把披风拿到小河里洗了,不说披风会变得更烂,把披风还需要消耗不少的斗气。就是他想给芬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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