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我最后悔的是什么吗?”
少女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回,她握着手里的书卷,开玩笑似的在越洲
上轻轻敲了一
:
“我最后悔的,就是不该总想着让你开说话。”
“这一个字你又写错了,重写。”
别扭地拿着手里的紫毫——不对,与其说是拿,用抓来说更合适,少年挠了挠自己刚刚被敲过的后脑勺,一笔一划地,认真写自己的名字——
越洲。
嗯,总算把“越”这个复杂的字给学会了。从某只狼崽被她捡回来已经过去了接近一个寒暑,曾经比起像人更像兽的少年,也和以前有了许多不同。
除了依旧不肯说话,他的上再也看不
一丝一毫常年跟狼群生活在一起的痕迹。
瘦肋骨的
躯渐渐地有了分量,苍白的面
在
光的照耀
染上了几抹
,衣衫整整齐齐,
发服服帖帖,那双异
的瞳孔仿佛两颗宝石,哪怕是再厌惧他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他的
睛生得很好看。
与此同时,他也展了过人的聪慧。
孟然教他学写字还不过半年,他认得的文字已经比雨燕还多了。不过约莫是因为常年拿手当爪用,写
来的字歪歪扭扭,比狗刨好不到哪里去。
想到此,孟然便有些无奈。
起初她是想教越洲念书的,继而便能顺理成章让他开说话。只是这小
倔得很,她又不忍心
他,只得放弃。
好在哪怕依旧沉默,他的存在也逐渐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跟着孟然陪嫁来北陆的侍女卫兵自不必说,原本就不信生天那一
。哪怕是对萨满奉若神明的蛮族侍女,譬如阿园她们,在发现越洲不过是个普通少年,而且还尤为聪慧沉静后,渐渐地也不再疏远他。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只除了一,那就是大君贺兰元脩越来越暴
的脾气。
越洲被几个侍卫招呼着一骑
去了,孟然命侍婢收拾好桌上的纸笔,正打算也
去散散步,就听到不远
传来一阵扰攘。
“又怎么了?”她拧了拧眉,直觉不是好事。
片刻后,阿园来回报:“大君正在教人抓了几个
隶绑在
上……练
箭。”
果然又是那个该杀千刀的狂。人命在贺兰元脩
里,恐怕不比一匹
要珍贵,偏偏他不仅嗜杀,还尤以折磨羞辱人为乐。
这样的倾向在他的大君之位愈发稳固后开始毫不掩饰,正央那座最大的金帐
,每天都有众多
人被送
去,一
尸
抬
来。
看来已经到了准备后路的时候了,最近一段时间,供给大阏氏的新鲜瓜果蔬菜越来越少,甚至连银霜炭都开始克扣,孟然不清楚这是不是贺兰元脩的令,但无疑传递
了一个信号——
她的便宜夫君已经不愿再维持表面上的和平,不久的将来,就是撕破脸的时候。
只是她没想到,麻烦来的这么快。
喝多了酒的贺兰元脩兴致昂,“练箭”不说,又招呼着在金帐的王公贵族,要趁兴举办大宴。孟然虽然不耐,但
为大阏氏,可只得换了一
衣裳前去应卯。
她一踏金帐,便看到贺兰元脩的
边依偎着他新近最
的一个
姬。那
姬酥
半
,抻着染满蔻丹的手,正
滴滴地把一颗
喂
贺兰元脩嘴里。
听到脚步声,她睛一转,推了贺兰元脩一把:“大君,阏氏来了~”
“我听说原的舞蹈最是柔婉清丽,大君不是才嫌弃人家的舞
得不好吗?阏氏是
原人,何不让阏氏为大君舞上一曲?”
(PO18独家发表,)
那姬话音方落,方才还
闹不已的金帐顿时静了一瞬。
谁都明白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堂堂金帐女主人,哪怕是北陆这样不重视男女大防的地方,也没有听说阏氏在宴会上歌舞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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