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相欢 - 分卷阅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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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反应告诉她,她所之毒到底为何,她绝不能受辱。

    四里,除却两人的息再无别的声响,孙不倒不禁得意,这个江湖上人人仰望的女人终要属于他了。他当然晓得这个女人心里在想什么,哪怕她遮去了大半张脸,仅一双眸。那双睛里透着不屑、傲、嘲讽,还有无可抑制的。他只需要等,等着药力彻底发作,那时这个女人除了在他的,不会再有别的念。他的醉从未叫他失望。

    “真是没有想到,我采神君孙不倒,也有一亲宋宗主芳泽的一天。”

    他不说自己是采神君,我还想继续再看一会儿好戏,他一提采,我便气不打一来。此人举止猥琐如斯,竟还敢自称是采贼。

    只有贩夫走卒才会迫人的勾当。真正的采贼不需要用药,就能让人乖乖地送上心。

    宋则站了起来,轻蔑地看了他一,似是在说,你也

    孙不倒大笑,“宋宗主,我最讨厌女人自以为清神,等一便会叫你知我是谁。听说宋宗主常年着面纱不以真容示人,你若自尽,我便扒光你的衣服,将你吊在洛城楼示众。”

    宋则举起她那闻名天的常剑,怒喝:“贼安敢。”她的手臂轻颤,不知是生气还是因为媚药。

    既是贼,如何不敢。我禁不住笑声,走到她的边。

    孙不倒起先一惊,见到我后却是大为镇定,“你是哪家的小娘,怎的浪到了此间,可是在等哥哥?”和宋则说话的这些功夫,他已恢复五成功力。

    “路见不平刀相助,乃江湖儿女所为。”我

    孙不倒大笑。

    我也笑。

    我知他以为我不过是个会些三脚猫功夫的大家闺秀、名门贵女,平素被人坏,自以为是,不知天地厚。每天都在幻想着闯江湖,今日恰逢其会,正好叫他撞见,是他的运气。

    许多人乍见我时都会有这样的判断,他们还会笑我不自量力,劝我和他们成亲生

    于是那些人都死了。

    我不杀人,只是他们觉得我羊,不可惜。可不到最后一刻,又如何确定谁是羊,谁是虎呢?

    我不吃羊,更不愿被虎吃。

    宋则没有笑,她始终警惕地盯着我,盯着孙不倒。然而那又有什么用,她了媚药,时间越她越无药可解。

    为着她,我只得将剑送了孙不倒的膛里。

    宋则一都不意外,她看着我的睛,一字一顿地说:“你跟了我一路,看了一路,你究竟是谁。”

    我向她一个极为标准的,只有家教良好的闺秀淑女才有的笑容,悠悠:“我叫宋玠,我是采贼。”

    第4章 挡路者扑街

    宋则底有一抹极为明显的惊诧,转瞬间就被一波过一波的所吞没。她一歪就要倒我的怀,“吭”的一声,常剑地,剑柄上那只手握得的是那样,我都要替剑柄呼痛了。

    真是个倔的女人。理智正被媚药逐分逐寸地蚕,仍试图行运功。

    想去何?镜湖?

    我知

    早在昨日到达此时,我就晓得,此是最后的战场。前如何布置,只要隐神宗宗主不是浪得虚名,必然能到达此。故而我在此以逸待劳,先一步解决试图把此当作第三狙击线的敌手——能在一日之赶到,还能想到设伏,无论是心智还是武功都十分了得,解决他们颇费了一些功夫,万幸的是这样的人并不多。

    摆脱前两狙击线后,尚有两选择,一条是经由海村去额叶城——即是宋则原先的路线,另一条则是上天姥山。天姥山是明镜宗院所在,即便宋则不向明镜宗求助,只要宗门范围,自会少了宵小之徒明刀明枪的拦截。一旦宋则恢复功力,追堵的人又能奈她如何。

    更何况天姥山有一镜湖。

    宋则了媚药,必然会想到解毒之法。以她这般骄傲,拼尽全力亦不会随便找个人解决,她所能想到的必然是依靠自己的毅力。比如投缓解寻常媚药带来的燥,帮助她挨过媚药的发作。

    何以我如此笃定宋则会媚药?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就算没有孙不倒也会有赵不倒、李不倒、钱不倒,媚药千变万化、样奇多,这位自名门的宋宗主再见多识广也少有接,难免百密一疏。

    有心算无心。何况那些喜用药的瘪三最擅的就是等待药时间。

    这不,她的剑已撑不住她的人。哪怕她再竭力克制,都无法避免向我投怀送抱的结局。

    醉,那可是叫冰山也消的醉

    我将宋则扛了起来,不轻也不重,不也不疏,堪堪能使她像个麻袋似的挂在我的肩

    动?我禁锢她的双。“再动就打你。”我威胁她。

    宋则,理智上恨不得杀了我或是自杀了事,偏生醉凶猛,她能忍耐至此已是十分了得。想到此节,我好心地安:“再忍一忍,不要动,宁心静气,抱守元一,会念什么经就念什么经。诶,不过可别念什么功心法素//女//经,走火了也别怨我没提醒你。去何?我这不是带你去镜湖么,你想冷静冷静,我晓得。只是你晓不晓得,醉极品媚药,光靠冷静忍,是忍不来的,不采用疏导的法会使你在短时间里功力大损。你放心,我是个采贼,不是盗不是糙汉,怎么会迫你。这辛苦劳作的事你大可以自己来嘛。”

    迫的本质是征服,是权力,与////皆无关。我不需要用如此不堪的手段来彰显自己有凌驾于人的地位和能力,我亦不屑。

    醉发作的速度比我想象的要快,舍弃匹,纯以轻功奔驰,饶是我一本领,驼着这么个喜动还撒发着“要我要我”甜味的活人也是够呛。在我忍不住要打她小施惩戒时,有人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两位娘有礼,在姓严名敬,恭候二位多时。”男以玉冠束发,紫衣猎猎,腰悬剑,毫无风尘仆仆之象,当是有备而来。一双尚来不及收拾灰尘的乌靴倒是显他所到不久,明镜宗的人?

    前是千丈幽谷上的索桥,过了索桥有一大石,上书明镜宗界。若有人动手,明镜宗院的弟会立时现阻止,此人没有自报家门,又立于索桥之前加上那双染有灰尘的靴,应当不是明镜宗的。

    想黄雀?呵,须知黄雀之后尚有猎人,猎人之后还可有别人。

    将宋则放,她已是浑,整个人依在我的怀,连靠自己站直的力气都没有,双脚落地时剜了我一

    我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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