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之上 - 分卷阅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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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都没有舍得把那一切都理掉。

    打开盒,里静静地躺着一枚臂章,蓝的盾牌形臂章,上面绣着“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几个字样,间是一颗五角星,面是翱翔的雄鹰和麦穗。她轻轻拿起来看了又看,又把它翻过来,背后印着白的字,是他的名字。

    “周启骏。”

    她喃喃自语,手指轻那三个字,心波澜微动。

    这枚臂章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个礼,就像个信一样。

    那是刚确立恋关系的十一假,正逢他生日,她瞒着他去城看他。

    为了见他,省吃俭用两个月,发买了新鞋新衣,打扮一新上了火车。她知东北冷,特地买了比较厚实的袖连衣裙,可是了火车才知,在江城还是穿短袖的天气到东北已经要穿衣了,而且天又黑了,加上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她真是又冷又累。最最关键的是脚上那双新鞋,磨脚疼的她龇牙咧嘴,每走一步都钻心的疼。

    本来想直接到他学校门再打电话给他一个惊喜的,可是人在这样凄惨的状况,忽然就弱矫了起来。她给他打电话,可是打了好几个都没人接,她这才觉得自己有些任了。

    他们军校不比地方大学那样行动自由,平时都要偷偷摸摸与她通电话,打到一半扔电话就去集合也是常有的事,她不止一次在电话里听到哨集合的声音然后传来嘟嘟嘟的忙音。最最严苛的时候还把他们的手机收上去,一条条地检查他们的通讯记录,为这事她可是惴惴不安了好久,虽说也没有太骨的信息,但隐私暴还是很让人在意的。

    吴婳靠坐在候车大厅里的椅上,十一黄金周的火车站里挤满了人,许多人或站着或蹲着或坐在自己的行李箱上,百无聊赖地玩手机、听音乐、吃东西、哄小孩……声音嘈杂凌,她只觉得脑门胀痛的慌,四肢百骸像被针扎了一样,那觉仿佛发烧了糊里糊涂的样

    电屏幕一遍遍循环闪烁着她不熟悉的地名,光线红的刺,而窗外是无边无际的黑夜,她忽然就生无限孤独来,仿佛小时候睁睁地看着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一个个被接走了,而她一遍遍地看着窗外却迟迟等不来父母的那孤寂

    她抱膝坐着,脚一阵阵地痛着,把鞋脱来一看,后脚跟磨破了粘在袜上,她伸手去拉,痛的差飙泪。

    手机终于响了起来,她刚接听键,那便传来他的声音,“小婳,刚集合去了,什么事了,怎么打这么多电话?”

    一听到他的声音,她鼻一酸就哭了来。电话那一阵着急一个劲地问她怎么了。

    她带着哭腔说:“周启骏,我都快冻死了。”

    “怎么了?”电话那边的他一,显然不太明白她的话,“什么事了?”

    “我来城了……在火车站。”

    “……”

    电话那短暂的一阵静默以后,她听到一阵杂的声音,他还在与她说着话,声音却有些远,后来她听到奔跑的声音,让她乖乖在原地等着然后电话就挂断了。

    等他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累的都快要睡着了,原本在火车上打了一路腹稿准备见面要说的一番话,心的打扮全都不见了。

    她抬看着那个风尘仆仆赶来的男人,所有的委屈全都涌上心,一句话也说不来,只默默地泪。

    他在她面前慢慢蹲来,将上的作训服脱来给她披上,轻声说了句:“真傻。”

    然后像给小动一样她的,一把将她搂在怀

    那是第一次除了爸爸以外的异与她靠的那么近。虽然之前电话打了好多个,但这是确立关系以来第一次见面,她本来还担心两人见面会不会尴尬,如果他要牵她的手要怎么办这一类的问题。

    但她没想到他大胆的,竟然就这样顺势而又自然地把她搂在了怀。她觉得心如麻,仿佛那里真的有一只小鹿在

    新鞋要人命这话一也不假,不是她矫是真的痛得走不了路,后来还是他背着她了火车站。车站里人那样多,他又穿着军装,每个人都要看他们两。她只觉得脸上的发,趴在他肩上不敢抬起来。起初她全,也许是他上温的气息让她心安亦或者她实在太累,渐渐地放松趴在他的背上。他的发短短的,的像把刷,磨的她的脸酥酥麻麻的,就像她那颗酥麻的心一样,她忍不住伸手指来轻轻碰了碰,嘴角的笑意。

    她永远记得那天城的夜空是那样的丽,霓虹灯闪烁的城市迷离又璀璨,风里夹杂着一阵阵轻轻浅浅不知名的香,两旁的路灯仿佛一颗颗珍珠散在夜,远远近近、迷离朦胧,仿佛能将人溺醉在里面。

    回忆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明明已经是过去式,一个不经意还能在你的心上轻轻扎上一记,就像被蚊咬了一,当时不觉得过后的你受不了,只能伸手去挠,最后却搞得破血,等到连结的痂都脱落了,看到新,你还是会想到那隐隐的,甩都甩不掉。

    那一夜的城是真冷,至少让她这个南方人不习惯。周启骏带着她去买鞋,他本来要背着她商场的,她持不肯,脚又真的很痛,于是他扶着她一地走。幸好卖鞋的专柜就在二楼,找了最近的一个专柜,柜地迎上来问她要买什么样的鞋,她环顾了一圈也没有发现十分意的。女人买东西就是这样,就算有看的,也会再去别家看看,仿佛一家总是最好的。但鉴于旁还有一个周启骏,为了给他留个好印象,她只好随便指了几双价钱合适跟不是很的鞋

    结果周启骏却说:“你的脚都这样了,怎么还要买跟鞋?”又对柜说,“给她拿双平跟鞋,要穿着舒适保不磨脚的那。”

    她也想穿平跟鞋,跟鞋这东西她没有穿过几次,走路总是有些不稳。但她连一米六都不到,总觉得如果不穿跟鞋在他面前会显得很矮,所以宁愿脚痛她也要穿跟。所谓死要面活受罪,说得大概就是她这样的。

    结果试了几双鞋她都表现的不太满意的样睛一个劲地看着那些跟的。他大概看了她的想法,坐在她旁边,轻声说:“鞋得上脚舒服才行,嘛非得穿跟,我就喜你这样小的。”

    她羞的耳都红了,抿着嘴,只顾低看着脚上的鞋。

    柜的耐心很好,又给她找来一双,献宝似笑着说:“女,试试这双吧,35码的就只有这么一双了,层小羊的,底,可了,绝对不会磨脚。”

    她抬起来一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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