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为馅 - 分卷阅读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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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姚很快退了去,给他们带上了房门。韩沉起走过来,接过她手里的报告,低开始翻看。而锦曦怔怔抬,望着第一块白板上的某行字。

    “韩沉,第四个悖论产生了。”她了一气说,“而且,是最大的悖论。”

    这时韩沉的手机却响了,他看她一,接起电话:“嗯,你说。好,名单上有他吗?我知了。”

    锦曦站在一旁,心却如惊涛骇浪般翻。等韩沉打完电话,就听到她轻声开:“韩沉,你说要找悖论。那如果案件的主要结论,跟细节相悖,又应该怎么办?”

    韩沉抬眸看着她:“细节才是**。”

    锦曦又静静望了他片刻,说:“我有个大胆的想法。你觉不觉得,这个案件里,还藏着另一个人的画像?就好像我们原来的画像,已经拼好了。现在却发现了其他几块,拼不上去了。”

    韩沉睛里慢慢浮现若有所思的笑意:“嗯。”

    “我……好像知凶手是谁了。”

    “我也知了。”

    第六十五章 模仿杀人(一、二、三)

    模仿杀人(一)

    四目凝视片刻,白锦曦先笑了。

    “你是怎么知的?”

    经过跟韩沉一块梳理,现在她面前可摆满了犯罪心理学的证据,指向了凶手。可韩沉是怎么知的?

    韩沉抄手倚在桌前,看着她:“我说过,只认证据。即使司徒熠百分之百符合画像——”他语气一顿:“他符合的,也只是画像而已。不能就此判定他是凶手,也不能排除存在其他嫌疑人的可能。而测谎之后,这可能增大了。”

    锦曦眨眨

    真是……什么叫“他符合的,也只是画像而已”?

    不过,她发现韩沉真的无论何时,都十分理

    “昨晚案件发生后,我就这两可能继续追查。”他说。

    “等等!”锦曦了一句,“你让冷面去查什么?”她想起了之前看到两人耳语那一幕。

    韩沉闪过浅浅的笑:“查两件事。第一,如果凶手不是司徒熠,他必然也对别墅周围的环境很熟悉,才能实施昨晚的一系列犯罪。我之前得过结论:凶手要么拥有独栋别墅,要么居住在郊区偏僻房屋里。而别墅附近山区的那些农舍,就符合条件。”

    锦曦恍然大悟:“所以你让冷面去查,那附近农舍的住名单?”

    韩沉,又:“第二件事:无论凶手是否是司徒熠,几位死者,都与晶都会所有关。之前,我们只筛查了会所的客名单。今天让冷面再去查他们的职员名单,尤其是临时工名单。”他侧看着锦曦,嗓音轻淡:“现在,冷面已经查来了。两件事,都落在同一个人上……”

    “邵纶。”

    “邵纶。”

    锦曦几乎是同时跟他说这个名字。

    韩沉看她一角微勾,伸手揽住她的肩膀:“所以,邵纶现在是第二个重要嫌疑人。我已经让当地刑警队先动,立刻控制他的住所。”

    锦曦:“很好。”

    韩沉又说:“另外,冷面还查一件事——之前我们想找他回来问话,了一些时间,当时是说他改变了住所。现在清楚了,几个月前,他把父母留的房卖掉了。那市价超过一百万。”

    锦曦睛一亮,抬眸看着他:“难怪……”

    韩沉也看着她,

    女人的脸上还有几笔黑,却显得肤更加白腻晶莹。清澈的睛盯着他,大概是因为兴奋,那里波光转。

    明明还在讨论案,韩沉却跟鬼使神差般的低,在她上轻轻一啄。

    然后缓缓移开,看着她有些没反应过来的表,他笑了。

    “讲完了。”他低声问,“我媳妇儿是怎么推理来的?”

    锦曦发现他还真是“媳妇儿”、“媳妇儿”叫上瘾了,这么大个男人,也有幼稚的时候啊。斜他一,拿他搭在她肩的手,起走到了白板前,拿起了笔。

    又转看着他,倒是得意地笑了:“那我就给你讲讲吧。”

    韩沉也笑了,修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啊敲。

    锦曦敛了笑,提笔在白板上写了第一个词:绪。

    “这是迄今为止最大的悖论。”她说,“如果凶手是司徒熠,审讯已经证实,他是个非常冲动易怒的人,绪波动很大。既然四个月前,被警方请回警局一趟,都能导致他改变作案模式、公开挑衅警察;那么这次我们把他当成嫌疑人盘问了一天一夜,必然会造成他绪更大的起伏,他会变得非常愤怒、怨恨、扭曲和激动。

    在这,他对受害者的待手段,理应变得更残忍、更样百,尸的伤势应该更重。

    可是却没有。小姚刚才说,尸的伤势跟以前的差不多,就像是标准化作业来的。这说明什么?犯罪手法的稳定,代表绪的稳定。凶手昨晚非常冷静——这跟司徒熠的绪和格是不符的。”

    “嗯,有理。”韩沉说。

    锦曦:“岂止是有理?”

    韩沉微微一笑:“继续。”

    锦曦又将之前找的一些悖论来:“怕麻烦”、“省事”、“批次化”、“不够私人化的纪念品”……转望着韩沉:“绪的问题,再加上这几悖论,分明指向了另一个人的人格。而一宗连环案件里,现了两个人格,有三可能。”

    韩沉挑眉看着她。

    “一、凶手是两个人。”她微笑,“但这个案里,这况不存在。

    因为如果是合伙作案,即使两个罪犯有主次之别,他们的格特征和标记行为,也会同时现在主要犯罪过程,譬如一个鞭打,一个;或者一个负责杀环节,一个负责绑架受害者以及理尸

    可这个案,整个作案过程呈现标准的‘有组织能力罪犯’特征,像是完整的一个人,唯独在一些细节上,却遗漏了、矛盾了。这不是很奇怪吗?

    同样,也不是双重人格。因为如果是司徒熠的双重人格现,跟合伙作案的效果应该是一样的。

    那就只剩第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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