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90之留学生 - 分卷阅读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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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得到了11.4%的光电转化效率。”

    “实验完成度非常啊。”

    “别小看我们啊,让我们设计一个实验难,重复别人的实验还是能够到的。”格林教授正,引得一众人哄堂大笑。

    林易哑然,他将外递给何群,穿上实验服,将心里那些莫名其妙的线团丢在一旁,快步走向实验台。

    实验台上有一个的透明玻璃槽,是密封的。从上到分别是玻璃、透明电极、电解质、化剂、TiO2和导电玻璃。

    实验的原理很简单,太光照附在电极表面的染料分的电受激跃迁至激发态,然后注到二氧化钛导带,此时染料分转变为氧化态。注到二氧化钛层的电富集到导电基底,并通过外电路向对电极,,形成电

    这其实是和植的光合作用差不多的原理,收光能转化为其他能量。只不过在染料化电池,人类将其转化形态人工限制成了电能。

    “我们的项目想要取得成功,必须解决两个问题,变固态,光电转化效率要提。”说到这里,格林皱着眉,“固电解传输效率比低得多,这是固质决定的,但转化率太低又毫无市场意义,真是件麻烦事啊。”

    “麻烦总能解决的。”林易一坐在实验台上。

    “资料呢。”他抬看向几个青葱的小助手。

    何群一个哆嗦,猛地了起来,“全……全都准备好了。”

    不多时,两个差不多和人等的箱从门慢慢被人挪来。

    这就是这两日小助手们的工作成果了,有些是从辛普森资料室里面复印的,更多是网上资料打印来的,大楼里的复印机“嘎”响了好几个晚上,才有了这两箱东西。

    将资料从箱里拿来,照类别铺在地面上。

    别以为林易只靠着上辈的记忆过日,这几天的时间里,他吃喝拉撒都在实验室,这两箱资料,林易前前后后看了三遍,心里对于全固态介观太能电池的把握也随着理解的多了不少。

    “全固态不行,我们就先退一步,如果是凝胶状呢?”林易拿起两份资料,在白纸上写了一个的方程式,“凝胶状的电解传输效率效率虽然不如态,但相差并不是很大……”

    庄城再次路过灯火通明的辛普森实验室的时候,每天微微皱了起来。

    这已经是第七天了……

    他也是科研人员,但是注重基础理论研究的理与新材料不同,照他的导师朱肇琨教授所说,材料科学是一可以“一步登天”的学科,相比于理学来说,它成果的速度非常快。

    但这也造成了一些材料学家急功近利的科研态度。

    林易与辛普森的半年之约并没有保密,甚至他这外来的科研人员也听到了这个传闻,他的第一反应是这太荒谬了,但想到当初合作超导电缆时林易那副拼命的模样,他又不由沉默。

    那人的个,说不定真的会答应。

    饭肯定也不会好好吃,天天熬夜,会受不住吧。

    庄城在辛普森实验室门站了一会,直到门的保安注意到了他,才默默走开。

    外面起了淅淅沥沥的雨,林易抬看向窗外。

    “大家都先回去,我看这雨,上就要大了。”

    众人闻言,手工作完成得差不多的,也不矫,匆匆扫了尾就拿伞门。还差一的,都没有挪动一,直到自己满意了,把一天的工作成果给林易后,这才离开。

    后面就是林易这个实验负责人的工作,整合一天研究成果。

    “如果把这里改成致密二氧化钛层,全固态就可以实现了。差的就是光电转换效率,这至少可以说明,全固态在理论上是可行的。”林易一边喃喃自语着,一边在纸上画模型图。

    固态或胶状传输材料、化剂这是这个项目的关键。

    “你怎么还不走?”林易看着蹲在地上整理资料的何群,惊讶地开

    何群的存在本来就低,安静不说话,这存在就更低了。

    “我不是您的助理吗?”

    林易盯着何群看了好一会儿,突然噗嗤一声笑声来,“行,那小助理,我们班吧,你去拿伞。”

    在徐东奎面前维护这小,倒也不亏。

    从实验室来,外面已经是瓢泼大雨,林易的宿舍离实验室并不远,走路也就是十分钟的事,倒是何群,要回住的地方,得走二十几分钟。

    林易把车钥匙抛给何群,“开回去吧,大雨天的,小心驾驶。”

    何群一愣,“不……不行,我……”

    还没等他说完,林易已经拿着伞小时快步走

    暴雨倾泻而,雨伞本挡不住斜斜落来的豆大的雨。耳边只听得到雨和伞面撞击发的“碰碰”声,几乎没有两分钟,浑就已经透了。

    早知他就在实验室凑合一个晚上了。

    跑宿舍楼,林易已经变成了一只落汤,他看了看表,已经晚上九多了,对面庄城的宿舍灯光微弱,不知是不是已经睡了。

    林易在死赖脸再去庄教授家里赖一晚上和回自己宿舍的两个选项,犹豫了两分钟,随即选择了后者。

    庄城的实验虽然不必向他们的太能电池一样抢时间,但也绝不会轻松,他还是会对面凑合一晚上吧。

    也是他自己作的,为了有借打扰庄城,本没让人好好收拾房间,床还没放上垫,东西摆得整个客厅都是。

    幸好是有的,草草冲了个澡,随后两床被往地上一铺,就直接躺睡觉了。

    半夜里林易只觉浑,胃又来凑闹,一阵一阵地绞痛,在失去意识前,他最后的想法是,他记得他吃饭了,白天还吃了碗日清牌泡面来着。

    林易是被额上的温度冻醒的。

    “哈……哈欠!”他重重打了一个嚏,一坨透明的鼻涕随着他的声音飞起,又重重落在不远的被角落

    林易……

    “醒了?”庄城一手拿着一碗粥一手拿着一杯白开从门来。

    “先喝粥还是先吃药?”

    林易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到了床上,唔,只不过这床垫明显不是他的。

    床垫不是他的?

    那刚刚那坨鼻涕……林易默默挪动了一烧酸痛得厉害的,将那坨鼻涕盖住。

    “咕噜噜……”胃病发烈的抗议。

    “先喝粥吧。”林易上辈有胃病,这辈……还是有,不要误会,这不是遗传,这是懒癌闹的。

    有句话叫江山易改本难移,有些病别说两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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