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护我、照顾我,不让任何人伤害我。我的人生就不会有这些龌龊,不会需要鲜血和生命,才能苟延残
的救赎。
如果我不是林清岩,而是冯烨,多好。
是啊,为什么我不可以是冯烨?当然可以。
从今之后,我就是冯烨,我继承母亲的财产,我将生活得无忧无虑,我的人生,终于可以重来。
——
遇到姚檬,已经是三年之后。
这三年,他过得很平静。没有秦姝华,也没有杀人,手上的生意都给别人打理,他每年只看看总的账目、确定集团战略方向。有时候他会想,人生还有那么
,如果是冯烨,还有什么心愿没完成?
那个心愿叫姚檬。
被冯烨夹在钱包里的照片,让冯烨对所有女人拒之门外的女孩。
那是个非常明媚的早晨,他坐在车里,在老旧的小区门等了一会儿,就看到穿着浅粉
运动服的年轻女孩,迎着
光朝自己跑过来。清澈乌黑的大
睛,饱满白皙得像苹果的脸。
林清岩觉到自己的呼
都为之停滞。
如果说之前得到的女孩,都是一场愉悦的征服,那么姚檬无疑是骑士最想获得的王冠上的明珠。
更何况,她还是冯烨的心上人。光这个份,想想都让他
难自已。
转她已经跑向街
拐角,林清岩发动车
,不急不缓的跟着。谁知拐过去,却发现前方没了人影。他正凝视四顾,却听到有人在拍车窗。
女神近在前。
“你什么?”她蹙眉问,“证件拿
来,我是警察。”
他望着她,徐徐笑了。
千山万,世事
回,我只为你而来。
——
其实两个人认识不过一年,在一起的时间,也不超过半年。
可这却是林清岩一生最快的时光。
跟她在一起,他是众人仰望的成功商人,被她慕的幸运男人——他代替冯烨,终于寻回昔日挚
;她不在
边的时候,他在这个城市里肆意狩猎,快活如游魂野鬼,堕落如人间的
。
但他从没想过要杀她,因为她是他的人。
他只被秦姝华过,所以也只会用她的方式
人。因此,他把姚檬留在
边,像对待
人又像对待女儿。等他死了之后,要把一切留给她,让她孤独的快乐一世。
平衡终于在某一天被打破。
她被谭良~暴了。
林清岩唆使谭良定所有罪责,却万万没料到,他会在临死前
行最后的疯狂,而撞上枪
的,竟然是他的女人。
不要,亲
的。谭良已死,再杀了许诩,这件事就像没发生过。
可她是什么时候,对他起了疑心呢?
林清岩到死前那一刻,都清晰记得那个晚上,记得姚檬的泪。
那是她被谭良侮辱后的第二个月的第十天,他去医院化疗,很晚才到家。她的房间灯已经熄了,林清岩怕吵醒她,自己睡到了客房。
照例,他打开监视,只想看看她的睡颜。却见她独坐在一室
暗里,用手
捂住嘴,极压抑的
泣。
她的手边,散落着几张照片。都是之前的几个受害人,他拍了照,存放在地室里。她以前
本不知
地
室的存在,可此刻,显然已经被她找了
来。
夜凄冷,两人隔着一扇墙,坐在不同的房间里。林清岩看着她哭着拿
手机,拨了两个号又丢掉;哭着拿起来,又丢掉;拿起来,又丢掉……她看起来那么痛苦绝望,全
剧烈颤抖,像是已经被所有人抛弃。
林清岩的泪,不知不觉也掉
来。
天使,我最后的天使,这么我的天使。
为什么我没能早遇见你?
在最好的年华,在最的季节,整个世界都不要来打扰,只有我一
净如初,微笑走近你。
☆、70冯烨番外-你我皆凡人
从小我就知,我跟别人不一样。
我不怕痛,不会哭,很少难过。这世界在我看来,如此好。
我的父母是聋哑人,对我也算不错了,家里就那么钱,他们把我养得人
大,自己瘦骨嶙峋。真是一对可怜虫。
所以我一直没杀他们,很多事也瞒着他们。让他们继续在自己快乐贫穷的小世界里,浑浑噩噩一辈,我也算尽孝心了。
十岁的时候,我念四年级。有一天午去上学,却发现很多同学都在哭。一问才知
,年迈的数学老师上午发了什么急病死了。满教室哭哭啼啼,年轻的女班主任
着泪红着
眶对大家说:“我们一起默哀。”
我当时都想笑了,别人死了,我们为什么要默哀?数学老很罗嗦,总是嫌我的作业本不够
净——切,我的解答思路那么
。这么看来,他死了
好。
谁知班主任看到了我,好像特别惊讶的样:“冯烨,你为什么……在笑?”
所有人小孩都看过来,泪汪汪的样
,好傻哦。
我立刻扁了扁嘴,“哇”一声趴桌上嚎起来——我是好学生,当然知好学生应该怎么表现,刚才只是忘了。
过了一会儿,就觉到班主任走过来,摸了摸我的
发,对旁边另一个老师说:“看来他是吓懵了,数学老师平时最喜
他了。”
我把脸埋在手臂里,笑了。
虽然同心这
东西,我实在找不
来,但我依旧非常
生活。
老师对我的赞赏,
同学对我的仰慕,
这虚伪又
丽的世界。我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开心,开心得我都有些无聊了。
十二岁的时候,我第一次伤人。那一次就像启蒙,让我有明白——为什么会
到无聊了。
那是午放学,我本来走得好好的,一个大块
的男孩冲
来,揪住我的衣领就打。脸颊传来剧痛的时候,我明显
觉到
神一振,居然有
兴奋。
很快我就被打趴在地上,肚很痛,
也很痛,我看到脏兮兮的泥地上,有我的鼻血。
男孩“哼”了一声说:“以后不许跟赵婷婷在一起,她是我女朋友。”
哦,我明白了。是有个五年级的女孩给我写书,
肤白白的,
睛很大。
我。
男孩转就走,很得意的样
,脚步都像要飘起来。我像只猫一样、没有声音的爬起来,从地上捡起块砖
,狠狠朝他后脑勺砸去……
不得不说,男孩比我大一两岁,光就是很不错。他挑的这个偷袭地
,是一条僻静的小路,边上还有树林挡着。我在他
旁蹲了好一阵,也没看到有人经过。我看着血
像红墨
,从他脑袋上那个
慢慢渗
来,
到地上,渗
泥土里。那么缓慢,那么安静。
我用手指沾了血,放到嘴里尝了尝。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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