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晨霭的异古生活 - 分卷阅读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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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未来还要像如今这样靠别人养着吗?

    陷沉思的沈晨霭反复的思量,觉得他现在的这生活状态实在不是一个久之计,与罗定的关系太过复杂,他心里的纠结还扯不清楚,所以只好暂且不提,但是自力更生的这个问题必须得提上日程了。

    但是他在这里能什么那?卖力气是肯定是不行的了,以他如今弱一样的板,力活挣过来的那些钱,还不够他将来吃药用的。

    力气活不了,那就只能在脑力劳动上些文章了,他识字也会打算盘,也许可以帮别人算个帐,而且他祖传的那些手艺都还在,如果能够碰上适合的时机,重老本行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沈晨霭在心里面对着各职业勾勾画画,越想越觉得坐不住了,待在家里,工作当然不会从天而降,所以他对着罗定说:“我今天想要去走走。”

    罗定闻言有些讶异的回:“去哪呀?”

    “不知,就是想要随便的走走。”沈晨霭说

    罗定闻言说:“你这是在家里待的闷得慌吧?行,今天天气好的,正好又赶上集市,你一会把那新作的衣服穿上,我在给你拿一零钱,去到市集面上逛逛吧。”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对月桂这个孩的反应不一样的,那我就简单的说一吧,由于童年的生活问题,这个孩格是野生纯散养的。她对每一个接近她地盘的陌生人最初的反应都会是警惕,至于以后能不能变成家养的,那还用问吗?但是她自的那是一定会被保留来的,所以罗大攻和沈小受,你们两个人任重而远那。

    ☆、第 26 章

    他本来只是想要来走走的,为什么最后竟然会变成这个样那?

    跟罗定并肩走在一起的沈晨霭,边还跑着两只正在四的小狗羔,怎么看都像吃完饭后门遛狗呀。

    顺着房间小路一路走来,穿过他们曾经等车的那颗大柳树,向着与上次车完全相反的方向,走去就可以到凤城最闹的那条集市街了。

    罗定今年新开的一家店铺就在这条街,人们一过来就可以看到,宽敞的店铺上两层,白墙青瓦朱红的门脸,后面还带了一个大院,只是看着便知它的价格不菲。

    罗定站在自己店铺的外面,对着有些迟疑的沈晨霭说:“这是咱们家的铺,你要不要去看看?”

    沈晨霭望着店铺门脸是上悬挂的罗家铺的牌匾,在看看那川不息的人,很是肯定的回答:“不用了,客人那么多,别人都在忙,我就不去添了。”

    罗定闻言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但还是没有求,他温和的对着沈晨霭说:“这条街很,里面几乎什么买卖的都有,你随便玩,总能找到让你开心的。午若是到肚空了,就回到咱们家的铺里吃饭,要是想换换味尝一别的,街上的饭庄小店哪里都行,想吃什么你就买,不要饿着自己。玩累了记得早一回来,我在这里等你回家。”

    罗定温的声音萦绕在沈晨霭用的耳边,让他的心砰砰直,沈晨霭力捂着自己的,压着那颗不断蹦的心脏,不让它蹿自己的膛。他觉得在这样去,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沦陷了,沦陷在罗大个那些不经意的温柔与贴当

    为了不让自己失态,沈晨霭将罗定的叮咛都匆匆应,他都来不及等到罗定走,便带着狗羔们有些狼狈的往街里面走了。

    过了一会后,沈晨霭慢慢的平复了一自己的绪,开始专心的在街上游逛了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都快要半年多了,除了刚开始浑浑噩噩的被人伢来叫卖的日,一直到现在他才有机会走,仔细的观察一这个陌生的世界。

    凤城不愧是凉州的通要,整个集市上人来人往川不息,街两旁的店铺大多数都是砖石土木结构的小楼,两层或者是三层,鳞次栉比的连接在一起,低低的往传递着,一看不到边际。

    集市之上歌楼酒市,作坊医家穿,街上商旅云集,到都是在吆喝生意的小商小贩,还不时的有客人在与他们讨价还价,一派生机的景象。

    凉州自古就是多民族聚集地,汉、回、蒙、羌等民族在此都有定居。凤城作为凉州的通要,这些民族的族人在这里大多都能见到,街上贩售的品当,除了常见的一些件,有不少都是沈晨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商如海,人如,好一派盛世之景。沈晨霭置着景,只觉得自己的睛都快要不够用了。

    四观看的沈晨霭并没有发现,在他用心观景的时候,他也已经成了别人的一风景。

    往日的集市之上,来往的客人商人虽然多,但是大分的人别人一看便知他是什么的。唯有沈晨霭,带着一与这里格格不觉突然的就现在了这里。

    沈晨霭刚刚来到集市的时候,人们看他的穿,还以为他是那家富偷偷跑来玩的小公,在仔细看看却发现不是,因为他虽然满脸的好奇,但是并没有那不通于世的傻气,上也没有那富家弟的骄奢之气。他人站在那里,说芝兰玉树倒是有些过了,但是那样的品貌倒也担得起一句仪表堂堂了。

    就在人们都在好奇沈晨霭份的时候,一直都在四的俩狗崽又不知从哪里窜来了,摇着尾冲着沈晨霭不住的撒,还在观察沈晨霭的众人看到那两只狗羔,大分的人就知他的份了,原来是罗定娶回家的那个契弟。

    这也是罗定非要沈晨霭带上两只狗崽的原因,那两只小狗羔像随了它们的母亲,只有耳朵和尾尖多了一的黄。虎相在整个凤城都是独一份的,所以只要一看到它们,人们就能知沈晨霭的份了。

    罗定这么安排绝对是用心了,凤城的治安虽说不错,但是因为往来的商队众多,难免的便会鱼龙混杂,在加上集市历来都是闹的地方,那里小偷小摸的人不在少数。

    沈晨霭这样白净瘦弱的面貌,正是这帮混们最招惹的对象。罗定让沈晨霭带着这两只狗羔来,也算得上是一自报家门,明晃晃的告诉众人这是谁家的人,让那些想打歪主意的人仔细的想一想,看看他们能不能受的起主人家的怒火。

    这一招还真的很有用,要不是有那两只狗羔跟着,以沈晨霭这幅人傻钱多的造型,早就已经不知被人给偷了多少遍了。

    对这些一概不知的沈晨霭,仍然兴致的继续逛街,从街走到街尾,就算是漫步行来也用了他两个多时辰,可见这条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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