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传说同人]桃夭 - 分卷阅读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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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再修改这一组里其他人的记忆,让他们都认为毓夙所在的这才是原本就和他们在一组的,这样才不会被查来疏漏。

    事后毓夙离开的时候还要再跑去销,把他改动的所有地方都改回来。不然时间了,毓夙所在这时间不现,肯定会被发现,到时候里正胥吏一查,这并没有迁记录,但是凭空消失了,这就成了灵异事件了。

    既然籍麻烦,那么其实是可以不要籍的。没有籍不能住客栈,不能租房,不能买房,但刚才一路上走着看着,毓夙发现,即便是现在的首都,安城里也是有废弃的空房的。如果这些房是传闻闹鬼,那就更好了,毓夙决定在凶宅里挑一个住去。

    定好目标,毓夙找了个没人注意的角落,把重新变回纸,然后就走了一家店铺。这家店是毓夙对比他家左邻右舍的况挑选来的,他家生意不算很好,但店面大小和装修平却不比邻居的店差,估计是买的东西比较贵。这样的店,去买价格虚的商品,然后跟店里的伙计打听事就容易多了,毕竟刚刚消费了一笔,伙计也不好不开

    店之前,毓夙本以为这家叫“金玉斋”的店是卖金银玉石的,谁知店里摆的竟然是果。唐朝时可没有大棚没有温室也没有冷藏保鲜技术,天竟然有果卖,毓夙顿时震惊了,这家店是从哪里货的?不会是有个农科技术员和他一样穿越了吧?

    这家的伙计本来正站在柜台后打呵欠,看见毓夙门,就立即脸上堆笑,殷勤起来,绕柜台,凑过来问:“这位贵客想置办果?不是小二我嘘,本号是安第一家!”

    毓夙在店面里扫了一圈,那些果都是分类摆放在白瓷盘里的,类不多,但桃、柑橘、黄梨、大枣几样常见果都有。还有一些果没有装盘,而是放在一个浅筐里,毓夙拿起一个红红黄黄的果一看,竟然是苹果。这时候苹果不是还没有传国吗?

    伙计见他拿了苹果看,就说:“贵客,这果看不吃,絮得很,又不甜,它的人也不图卖不图吃,买的人拿回去也只是摆个看盘,或是个供果,放着好看。我们掌柜的也是想摆着当个稀罕。其实这就是从西域那边传过来的,安这边叫柰,又叫红。”

    估计这是苹果的祖先,毓夙听伙计的说不好吃,就已经把那个果了,指了指一旁的柑橘说:“把这盘果给我包起来吧。”

    虽说比起柑橘,毓夙更喜、梨,不过既然看到了柑橘,毓夙立刻就想到了“金玉其外,败絮其”的典故。那故事不也是说,有个特别有法的人,能在别人都断货的时候拿来光鲜亮丽的柑橘卖。毓夙还想见识见识那“败絮其”的柑橘是什么样。

    伙计拿了张麻纸包好那几个柑橘,递给毓夙,柑橘要价一个一百钱,毓夙直接取一串一贯一千个钱递给伙计,然后说:“我跟你打听件事。我今日是初到安城,是到此访亲,谁知我那舅父舅母前些年就过世了,只剩一个表,已经嫁多年,我去寻到夫家,他家却搬走不在原住了,我问街坊邻居打听,人人一听我问就闭上门,一语不言。”

    那伙计已经心领神会地收好了毓夙多付的那几百个钱,心知肚明毓夙是肯定有事相询,当然就殷勤客气地问:“贵客的尊亲原本住在哪里?家宅兴旺,尊亲升,搬去别也有可能。至于街坊邻居,不敢言尊者之事,也是有可原。”

    毓夙不理会他的胡扯,只说:“就在前那条福宁街。有个大宅,挂着‘宋府’匾额的那就是我夫家原本所在之。”

    那个宅院毓夙观察之后,通过院里杂草、房来的茅芜还有门窗的破旧程度,初步判断是荒废了三年以上,五年以。没人住也没人维护,却也没有成为乞丐之家或者被左邻右舍侵占空间,这个宅院必定是有什么蹊跷,比如闹鬼,再比如闹狐狸闹黄鼠狼。

    一听毓夙说的那个地址,伙计立即脸大变,毓夙顿时更加确定那个宅是所谓的“凶宅”,原本有五成希望能住去,现在就变成了七成。接来那伙计要么把钱退回给毓夙,要么就得把“凶宅”的故事和盘托,毓夙多付了四百个钱呢,伙计八成舍不得退。

    果然,伙计摸了摸藏钱的地方,犹豫了半天,还是定决心,又朝毓夙走近了两步,压低了声音小心翼翼地说:“这事小的本不该令它,若被那黄风大王知了,晚上定要来取我命!只是贵客你前来寻亲,奔波劳累,小的也于你一片真……”

    毓夙会意,这次直接拿来一颗圆的珍珠,递给了伙计,伙计倒气,两大放光芒,顿时脸上的光彩盖过了惶恐,定了定神,连忙把珍珠收好。

    然后他才小声说:“尊亲便是宋郎君吧?那位可是个好人,读书识字,心善慈悲,可惜就是略有……略有那个……贵客的表,想必受了不少委屈……”

    毓夙一开始听得不大明白,最后那句却让他茅顿开了。原来那个宋府的男主人是个好之徒。毓夙立即一脸愤怒,握着拳说:“可不是!若不是我离得远,早就上门揍他了!”

    伙计劝:“息怒息怒,贵客,毕竟死者为大嘛……”

    毓夙一副大惊失的表,问:“他死了?那姓宋的……我夫,不是说搬走了吗?”

    伙计连忙小心地补充:“是这么回事……约摸是三四年前,宋郎君从城外带回来个……人儿,初时置在外宅,后来千,竟带回了家里。他家里夫人……您表自然是守着礼数,就……总之是不大平和。谁知那人儿是个……就是那位黄风大王,她老人家厉害得很,后来闹得大了,她咬死了宋郎君,又想对宅其他人不利,尊亲就搬家了。”

    毓夙又应付着问了几句“搬哪儿了”之类的话,然后就提着买来的柑橘走人,走去两步,为防意外,他又转抹了那个伙计的记忆。等会儿伙计醒来,忽然发现自己上多了笔钱,还有颗上好的珍珠,不知他是会惊慌还是会乐得发疯。

    走在路上,毓夙把之前伙计讲的事总结了一,那个“宋府”八成是闹黄鼠狼,男主人都被妖怪咬死了,然后一家人见实在是住不去了,于是赶快搬家避祸。

    不过,妖怪都跑到城里杀人了,安的城隍却竟然不?可千万别说打不过黄鼠狼所以不敢过去安城的城隍,起码不会比当年洛城的蔡维彬差。

    更何况,安可是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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