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山雨显然知柳弈在惊讶个什么,轻轻地
了
,是啊,是很奇怪
两人四目相对,表都很严肃。
我们到达现场时,整间店铺里的灯都是关着的。
柳弈记得清清楚楚分分明明,当时他们屋以后先开了一楼店面的灯,然后找到楼梯间的
灯,一边走一边扫指纹,一路摸到二楼,在请消防员撬开二楼的房间门的刹那,一群苍蝇被从玄关
透
的灯光惊动,嗡嗡
舞冲向黑暗的屋
。
因为当时他们还不清楚于弘业的死亡时间,于是并没有对此到怀疑。
假如人是在天亮以后才上吊的,从半开的窗里透
来的光已经凑合够用了,确实没有必要开灯。
后来柳弈他们通过蛆虫的发育时间推测于弘业死于四
三十分时,就有专案组的警官提过
夜摸黑上吊是不是有哪里不合理。
但用蛆虫推测死亡时间通常有正负两小时的误差范围,四半加上两个小时就是六
半,这个季节天确实已经蒙蒙亮了,凑合着也算白天了。
而且心理学期刊里就有类似的论文报过,在采取上吊这
死法的自杀者
,有相当一
分人选择会在昏暗的环境里实施自缢计划,笔者分析说这可能是因为昏暗的、视野不够清晰的环境会降低自杀者面对死亡时的恐惧
用通俗一
的话来说,就是看不清自己是怎么死的,就没那么害怕了、
所以如果从类似的心理倾向解释,于弘业在留了遗书以后关掉房间的灯,只靠从窗透
室
的路灯光来自缢也不是不可能的毕竟上吊只需要站到椅
上,将绑好的绳
挂在脖
上,最后踢翻椅
就行了,只要不是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路灯光确实也够用了。
然而现在区云泽却在自己的证词里清楚明白地告诉他们,自己在后巷透过二楼的窗
看到了吊死的于弘业。
要知如果当时二楼没开灯的话,那么对于亮着路灯的巷
来说,那个房间就是暗室,区云泽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透过窗
看到挂在吊扇
的于弘业的。
作为遗现场的第一发现人,柳弈和戚山雨清楚地知
煜琇阁二楼那个房间的灯是好的。
那么区云泽的证词与现实况的矛盾只有两个可能
其一,区云泽说谎了;其二,有人在那之后替已经变成了尸
的于弘业关了灯。
我们假设当时现场除了于弘业之外还有另一个人好了。
柳弈仔细地琢磨着这个疑,那他为什么要把灯给关上呢?
这个问题,戚山雨显然早就仔细思考过了,一秒没带犹豫的就给了自己的答案:因为他不想别人像区云泽那样看到二楼吊着一
尸
!
假如现场是某个他们现在还不知的嫌疑人x布置的,那么他所有的行为都指向了清楚明白的两个目的:第一,让警方认为于弘业是自杀的;第二,拖延于弘业的遗
被人发现的时间,同时希望死者的尸
被人发现时能有多烂就有多烂才好。
他故意没把窗关严实,是希望苍蝇一类的嗜尸虫媒尽快赶到现场,加速尸
的腐败。
但二楼的窗没有窗帘,假如留着灯,在室
比室外亮堂的
况
,
挂在电扇
的于弘业就很容易被人从外面看到,反之,若是关了灯,老旧的玻璃上的陈年的结块灰尘会让窗玻璃呈现一
磨砂效果,就算是大白天的也不会让人看到里面的
况,自然也就不用担心遗
被早早地发现了。
看来那人想得还真是很周到啊。
柳弈停了轻叩桌
的手指,端起已经半凉的咖啡杯,啜了一
,可为什么呢?让人很晚才发现于弘业的遗
,对他来说有什么好
吗?
未知的嫌疑人x是个很谨慎的人。
柳弈亲自勘察的现场,自然不可能遗漏电灯开关上的指纹。
当时他在电灯开关上扫了层层叠叠的指纹,
了分离
理后,发现他们全都属于于弘业和店
的雇员卫
的,没有第三者的痕迹。
没有留嫌疑人x的指纹不奇怪,毕竟以现在的犯罪学知识的普及程度,连
室行窃的小
贼都知
要
手
了。
可这些指纹全是完整的,没有被蹭才是最细思极恐的地方。
这说明了那人在关灯时甚至考虑到了要保留开关上的原始指纹,蹭着边儿的作,不给现场留
疑
。
要不是恰好有区云泽这么一个目睹现场曾经开过灯的证人存在,他们本无从察觉当时煜琇阁里还有这么一个嫌疑人x。
还有一。
戚山雨也像恋人那样端起杯,一
气喝完了自己的那杯,我是亲
看着区云泽被车撞到的。
他垂睫,似乎在回忆当时的细节,那辆车好像掐准了时间一样从旁边的岔
冲
来,直接就朝着区云泽开过去好像
本没打算要刹车似的。
事后司机解释说他当时看到有人突然冲到路上吓坏了,心里一慌直接把油门当成了刹车一脚踩到了底,听着似乎很合理、
而且警察也调查了司机的背景,发现他只是一家私企老板雇佣的司机,闲暇时开着老板的车接网约车的私活,没有前科,背景也很
净,没有可疑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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