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警 - 虎警 第2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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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六节 糖炒栗

    谭涛解释:“我和丁胖是哥们儿,他比我大……那个,我就直说了。儿,要不您帮帮我,如果有合适的女的……也给我介绍一。”

    最后几句话,他说的有些为难,也很诚恳。

    虎平涛恍然大悟:“搞了半天,这才是你小真正想说的话?”

    谭涛有想要捂脸的冲动:“……我很少求人……连丁胖都有了女朋友,我……我……唉……”

    虎平涛被搞得哭笑不得:“你以为我是开婚姻介绍所的啊?”

    不等谭涛回答,他继续:“我只能说尽量。这不来。等我回去问问媳妇儿,她那边还有没有合适的女的。如果有,改天我帮你约来,你们自己谈。”

    谭涛顿时变得眉飞舞:“行啊!就这么说定了。”

    ……

    回到办公室,谭涛接到一一零指挥心打来的电话,带着人去了。

    十多分钟后,指挥心再次传讯:西菜市场发生纠纷。

    虎平涛带着一名辅警很快赶到现场。

    菜市场东面的“丁”字路聚着一大群人,围在一起看闹,把路堵得不通。

    电动车不去。无奈,虎平涛只好把车停在外围,车走去。

    事主双方一男一女。

    男的是个年轻人,二十多岁的样一副黑框镜。

    女的是炒货铺的老板娘。

    虎平涛三言两语问明况。

    临近秋,炒货店也据市场需求卖起了炒板栗。这家店主要是这女的经营,她手艺还是很不错的,糖炒栗没用机炒,还是沿用传统路,铁铲翻砂,纯粹的力气活儿。

    糖炒栗得一锅一锅地炒。炒好一锅就倒在筛里,滤掉糖砂,剩的就是乎乎好吃的熟板栗。

    炒货店生意不错,经常有人排队购买。正常锅的糖炒栗还不等完全凉透就被买光。

    午的时候客人少,老板娘趁空连炒了两锅板栗,刚端起碗吃饭,就来了一个女的。

    那女人四十多岁,打扮时。她来就拿起一颗板栗剥壳,边剥边问:“炒板栗多少钱一斤?”

    老板娘忙了一上午,饿坏了,正忙着吃饭,就随回答:“十九块。”

    女人张就压价:“贵了啊!十五卖不卖?”

    尽老板娘生的膀大腰圆,可挥舞铁铲一次炒几十斤板栗这活儿很费力气。她摇不肯让价,那女的也没说什么,把剥好的栗往嘴里一扔……大概觉得味不错,就说:“给我称五块钱的。”

    老板娘当时就有些不兴————生意的很会看人,一斤糖炒栗本来就没多少,半斤也才十块钱左右。往压一半,只要五块的货,这就不太好称。少了客人肯定不愿意,可多了自己心里又不舒服。毕竟板栗不像生、瓜之类的东西,多儿少容易平衡。它斤大,占称,货价也不便宜。

    何况你刚才问价的时候就尝了一颗,这难不是钱吗?

    开门生意,来的都是客。老板娘想想觉得不值得为了这事生气,于是放碗筷,站起来给女人称栗。可就在她装袋的过程,女人又剥了一颗板栗吃起来,老板娘越发觉得不兴,可想想觉得不该太小气,同时也存了想要拉拢回客的心思,就没说什么,只是手上加快动作。

    这人她见多了。只要东西没称好,没付钱,她们就会一直不停地“尝”去。

    老板娘动作很麻利,把称好的糖炒栗递给女人,对方接过,拿手机准备扫码付款。

    请注意,是“准备”付款,而不是已经付款。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走过来一个刚从菜市场里来的年轻人。他认识这女的,就随打了个招呼。女人也客着寒暄了几句,两人容不外乎是“买了什么菜”、“这家店的炒货很不错,糖炒栗很好吃”之类。

    说起糖炒栗,女人就拿起自己刚称好的那些给年轻人看。年轻人很兴趣,就打开纸袋往里面瞧了几

    女人可能觉得栗好吃,顺手又从炒好的板栗堆里拿起一颗,剥开外壳,嘴里。

    这老板娘再也坐不住了————买东西之前我可以给你尝,可现在你已经付过钱,我也把板栗给你了。你这不吃你自己的,老是吃我的,到底什么意思?再说了,你买的又不多,总共也才五块钱的炒板栗,袋里也就装了七、八颗的样,一连吃我三颗,前前后后加起来也有好几块钱了。

    想到这里,老板娘皱起眉对女人说:“这东西贵,你买的又少,就不要老是尝了。”

    很普通的一句话,顿时蜂窝。

    女人当时就尖叫起来:“我尝一怎么了?我又不是尝了不买。”

    老板娘也不甘示弱,双手叉腰据理力争:“你这是尝一吗?你吃了那么多,你也不看看你才买多少?”

    女人满面怒容:“哪有像你这么生意的?买东西还不让尝了?行,既然你这么说,这板栗我不要了。”

    她转要走,老板娘从铺里冲来一把将其拽住。

    “我凭什么给你退?你吃了我那么多的板栗,说不要就不要了?没门儿!”

    女人用力挣扎,连声尖叫:“我就是不要了。没见过你这人,卖。我不要……今天我就是不买你的东西!”

    老板娘心全是怒火,可想着女人说的也有一定理,于是退而求其次;“行啊!这五块钱的板栗你可以不要,可你刚才吃的那些必须算钱。”

    生意也要讲理。平心而论,买东西可以尝,但万事不能过分。既然买卖不成,双方也撕破脸,那就谈不上“尝尝”,总之你要么把吃去的吐来,要么给钱,二选一。

    女人自有她的逻辑。用力甩开老板娘的手,她指着对方连声吼叫:“我凭什么要付钱?买东西还不能尝尝吗?”

    这时候,附近的人都围了过来。

    老板娘连声反斥:“有你这样尝的吗?一尝就是三颗,要不要把我这整个铺都给你端回去?我告诉你,这钱必须给!”

    就这样,两人寸步不让吵了起来。

    旁边围观的人也不好嘴,只能听着。

    年轻男与女是熟人,有心想要帮其说话,可仔细想想,这事儿的确是女人不占理,但“人思维”占了上风。

    他对老板娘说:“她刚才尝了你三颗糖炒栗,这样吧,你从袋里拿回三颗,剩的另外付钱,这总可以吧?”

    不等老板娘回答,女人连忙拦住年轻男,一把从他手里抓过装板栗的纸袋,抬手指着老板娘怒:“凭什么要还她?买东西还不让尝?你不给我我偏要!”

    老板娘被气得满腹怒火:“谁都可以尝,就你不行!”

    一听老板娘这样说,女顿时暴如雷:“今天我就是尝了,你敢把我怎么样?”

    说着,女人扑倒装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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