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拒去留 - 01和简谐一起吃了好多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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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xx年十二月十一日,我再次回到苏州。这次和之前不一样,林炀没有陪着我,我只好一个人认路,摸索离开火车站的路。

    就是在那天我遇到了简谐。

    准确的来说是我迷路了,简谐捡了我。

    那一定是个非常稽的场面,一个是着西装革履的商业人士,一个脚踩板的青年学生样的人。

    我自知稽可笑,却也任由简谐带我在人群穿梭。

    他和大学时候的林炀太像了。

    我记得我第一次遇到林炀,也是因为迷路,那次好一,在学校里迷路的。

    我的确是路痴,不记得路,也不想去记路,但没想到居然在学校里也可以迷路,我还记得林炀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同学你是不是迷路了。

    我,于是林炀就牵起了我的手,也和简谐一样,带我在校园里穿梭。

    不过我没有拉着简谐的手,我只是踩着他的影而已。

    否则场景就更是搞笑了。

    简谐问:“你有住的地方吗?”

    我说:“订好了,了火车站我就导航去。”

    简谐,没说什么。

    我自认为是个成熟的大人,觉得简谐帮了我,那理应要得到一些补偿的,于是我说,换一微信吧,我可以请你吃饭。

    简谐也没拒绝,他说,好啊。

    简谐笑起来可真好看,睛像月牙,右边脸上有个小酒窝,跟个姑娘一样

    “你叫什么?”在备注那一栏,我犹豫了一,本来我打算写的是丽少年,却发现简谐在盯着我手机看。

    “简谐。”

    “简谐?简单和谐的简谐吗?”我看了他一,输简谐两字,“那你理是不是很好啊?”

    “没有啊,我选的文科,”简谐耸了耸肩,“怎么我遇到的人要么问我是不是学理科的,要么就觉得我是理天才。”

    “因为理选修3-4就有一章节教的是简谐运动。”

    “哦,难怪。”

    后来我带简谐去了一家餐厅,吃的什么已经不记得了,但是那一顿过后,我们都以为不会再有联系,我之前对再见从来都没抱过再见面的希望,可能因为他是简谐,所以我们真的再见面了。

    再见面的时候简谐穿着西装,我差些没认来,还是他先打的招呼,他说:“又见面啦,许先生。”

    我很喜他喊我许先生,我觉得很好听,尽我当时也才27岁,刚刚在实验室工作,没有很多钱也没有很大权,这一声先生的确是简谐喊重了。

    可我就吃这一

    我说:“好巧哇,你怎么在这里?”

    那天我去的咖啡馆是大多数人谈论商业的理想场所,我又扫了简谐几,一时竟看不简谐到底是学生还是已经在工作了。

    “巧的很,”简谐对我眨了眨,“你有空吗,我请你吃个饭?庆祝我们的二次相遇。”

    我:“好啊。”

    简谐没开车,他说暂时还买不起,当他坐上我车的那一刻,我就开始疑惑了。

    我很想问他今年几岁,但不好意思开

    简谐似乎看得懂我在想什么,他说:“我今年24,在苏大读研。”

    “苏大?”我看了他一,“更巧了,我也是苏大的。”

    那么他刚刚现在咖啡馆就必不是去商业洽谈的,那是什么,我想不来。

    “那你刚刚在咖啡馆是……”

    我问完其实就后悔了,我觉得我或许的有些多,像是在打听简谐的个人隐私。

    “和相亲对象谈判,”简谐眯了眯有些疼的样,“我不是很喜他。”

    我,没说什么,那时我也没去到底是他还是她,也没去理会简谐说完之后看着我的那小心翼翼而且期待的样

    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可简谐对我就是一见钟

    这是我们在一起之后他这么说的。

    吃完饭,我打算送他回去,想着正好把他送回学校,再直接去实验室。

    “我不住宿,”简谐对我笑了笑,坐在车里,外面灯光晦明变化,他的脸上像是带了几分醉气,“我本地人,有房。”

    “啊……”

    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只听见简谐说前面路放他去,他坐地铁就可以了,正好消消

    冬天天黑的早,简谐声音很轻,敲在我的耳上,像极了清风拂面。

    “好的,”我慢慢停了车,灯光终于不再变化。

    简谐轻轻打开了车门,犹豫了一,回对我说,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我说

    可谁知到底有没有期,苏州那么大,苏大校区这么多,谁也拿不准。

    如果说路痴是一痛苦,那么简谐就是我的北极星,上帝把他送到了我边,每次我迷路的时候,简谐都会随时现,比如现在——

    “嗨,许先生,又见面啦。”简谐笑眯眯地看着我,我仔仔细细留意了一,并没有看好戏的神

    其实如果有,我也不会有什么想法,那时候的我还在和林炀周旋。

    林炀是我的初恋,我本科是苏大的,研究生读了北京的某所学校,就是在那里我碰到的林炀。

    无论是林炀,还是简谐,我所有恋的开端都是我迷路然后被对方在路边捡到。

    林炀和我似乎天生一对,我们明明是刚认识,却有许多的话要说,一来一去,就看上了。

    我和林炀相遇的第三天,我们在一起了。

    而我和简谐相遇的第三年,我们才算真正意义上的在一起。

    林炀和简谐是不一样的,一个似火,一个谦卑温顺。

    我从来都以为我喜的是林炀那样的,可在意识到原来我未来的这么多年都在追寻简谐的那一刻,我才幡然醒悟。

    “是……是啊,又见面了。”

    “许先生怎么来我们校区了?”简谐认准了是我迷路,抱着手问我,一副暇整以待的样

    “我……”我挠了挠,有些不好意思,“我去找我朋友,麻烦你带路了。”

    简谐:“那我有没有什么好呀?”

    我托腮,寻思着这个小孩鬼多,但很快,我说:“有啊,请你吃堂。”

    简谐摆手,无奈,算了,还不如不吃。又朝我招招手,你跟上啊。

    你跟上啊。

    后来简谐也这么说过,在我们第一次去游乐园的时候。

    那天天气很好,大概是七月份的样,我记不得了,这些日,估计只有简谐才会一天一天记录来。

    我一直很不明白为什么他那么喜记录生活,直到我和他分开我才明白,因为在麻木不仁的日里,记录就是反抗。(注1)

    简谐带我穿过弯弯绕绕,终于找到了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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