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珠(高H) -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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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杨岚第一次来姨妈得到都是血。

    她每次来姨妈都不怎么痛经,只是血量比其他女生多,以至于很容易酿成尴尬事件,为此还看过一次医生,但医生很敷衍地告诉她是质问题,血量在正常范围。用夏娴的话来说,杨岚这个人天生特血,以至于连来个姨妈都奔腾不息。

    不过她对于诸如此类的小事从来都不上心,这个习惯要追溯到她两岁那年读到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的时候。

    杨岚识字早,所以杨母的诀窍就是随便找本足够厚的书扔给她,之后杨岚就能够不哭不闹读很久。每每杨母提起自己的育儿良方,其他妈妈无一不怀疑她在,都像听笑话似的静静看她装误解一直持续到杨岚开始上学。作为五岁的孩,杨岚张嘴就是一通尼采卢梭叔本华,名言警句信手拈来,震惊街坊邻里。不过这个阶段也没有维持太久,因为夏娴告诉杨岚小学生必读书目里的句没必要挂在嘴边,就像你拥有一百条漂亮的开也没必要全都穿给别人看。起初杨岚很不服气,因为她认定这个比喻并不恰当,是夏娴的败笔,直到有一天她一初同学被某个学装了文艺之后跟她俩秀

    他真的好浪漫,好有文化。小女孩闪着星星,他的书桌上有一本博尔赫斯,我翻开读,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给你瘦落的街、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   他忽然很认真地接了一句,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啊我的心脏一瞬间都停了!

    他真的好浪漫,好有文化,夏娴惟妙惟肖地学她,他桌上有一本唐诗三百首,我翻开读,眠不觉晓,他忽然很认真地接了一句闻啼鸟,啊我的心脏一瞬间都停了!

    杨岚当时笑疯了,因为她很能懂夏娴的意思,虽然她依旧不认为她类比得足够恰当博尔赫斯这首诗实在太烂大街了,你可以没读过任何博尔赫斯的作品但不可能没读过这首诗,而当一首诗耳熟能详的程度跟《晓》有一拼的时候,再的意境都难以激起什么波澜。

    杨岚就在那一刻充分意识到自己很穷,一神上的穷,这穷让她总是迫不及待地想把所有家产别在腰带上以证明自己并不是一个贫瘠浅薄的神穷,而这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行为又恰好反过来证明了这一

    从那天开始,杨岚脑里仅剩的一句名言谚语就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能大事儿的人,不可以拘泥于生活里的细枝末节,脑里装满琐事的人必然没什么息,尤其是女生的大姨妈,那就是男女平等的绊脚石,你太在意你就输了。

    但就在她当着周凯的面儿,手忙脚把卷纸一拉三米远又扯回来压在沾血的床单上时,还是迅速地产生了一烈的我是大傻的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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